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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多莫德
匹多莫德

匹多莫德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匹多莫德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0224

生产企业: 天津中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细胞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下列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匹多莫德
匹多莫德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匹多莫德。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生产企业

天津中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0224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细胞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下列感染: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匹多莫德颗粒: 口服给药。 1、儿童: (1)急性期用药:每次1袋(0.4g),每日二次(早晚各一次),共二周或遵医嘱。 (2)预防用药:每次1袋(0.4g),每日一次(早餐前),连续60天或遵医嘱。 2、成人: (1)急性期用药:每次2袋(0.8g),每日二次(早晚各一次),共二周或遵医嘱。 (2)预防用药:每次2袋(0.8g克),每日一次(早餐前),连续60天或遵医嘱。 匹多莫德胶囊/匹多莫德分散片/匹多莫德口服溶液/匹多莫德片: 1、3岁及以上儿童及青少年:每次0.4g,每日两次,不超过60天。 2、成人:每次0.8g,每日两次,不超过60天。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3岁以下儿童禁用。 3、妊娠3个月内妇女禁用。 4、遗传性果糖不耐受,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患者禁用(请企业注意,处方中含有相应成份的品种请增加此条)。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细胞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下列感染: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上市后监测和文献资料可观察到以下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损害:偶见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胃部不适、口干、腹胀、食欲异常、胃灼热等,罕见肝脏氨基转移酶升高等。 2、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偶见可致皮肤过敏(包括皮疹和瘙痒)、皮肤潮红等;严重者可罕见皮肤、粘膜溃疡。 3、神经系统损害:偶见头晕、头痛、眩晕等。 4、其他:偶见胸闷、发热、嗜睡、心悸、面部水肿、唇部水肿等,罕见过敏性紫癜、过敏性休克等。

注意事项

1、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用药史和过敏史,过敏体质患者慎用。 2、先天性免疫缺陷(高IgE综合征)患者慎用。 3、由于食物会干扰本品的吸收,须空腹服用。 4、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有孕妇和哺乳妇女用药方面资料。尽管动物实验无生殖毒性,仍不宜用。妊娠3个月内妇女禁用。 6、儿童用药:本品可用于3岁及以上儿童及青少年患者,详见【用法用量】。3岁以下儿童禁用。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尚未有使用本品药物过量的报道,如遇药物过量,则需用常规方法如催吐、导泻、输液等促进过量药物排出。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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