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Ⅶ)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Ⅶ)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Ⅶ)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23185

生产企业: 安徽富邦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低蛋白血症、低营养状态、手术前后等状态时的氨基酸补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Ⅶ)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Ⅶ)
阿瑞匹坦胶囊
阿瑞匹坦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酸合计,游离氨基酸总量(TAA),支链氨基酸比率,必须氨基酸/非必需氨基酸,总氮量,电解质等。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瑞匹坦。

生产企业

安徽富邦药业有限公司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23185

国药准字J2016000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低蛋白血症、低营养状态、手术前后等状态时的氨基酸补充。

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   1、周围静脉给药:通常成人一次200-400mL,缓慢静脉滴注。每瓶输注时间不应少于120分钟(25滴/分)。用量可根据年龄、症状、体重适当增减。小儿、老人、危重病人应减慢。本品最好与糖类输液同时输注以提高人体对氨基酸的利用率。   2、中心静脉给药:通常成人为一日400-800mL。本品可与糖类等混合,由中心静脉24小时持续滴注。根据年龄、症状、体重适当增减。

本品的剂型为口服胶囊。在阿瑞匹坦胶囊与一种糖皮质激素和一种5-HT3拮抗剂联合治疗方案中,本品给药3天。在开始治疗前需仔细阅读5-HT3拮抗剂的说明书。本品的推荐剂量是在化疗前1小时口服125mg(第1天),在第2和第3天早晨每天一次口服80mg。

副作用

肝性脑病、严重肾功能不全、高氮血症或氨基酸代谢异常患者禁用。

在大约6500名患者中对阿瑞匹坦的总体安全性进行了评估。高度致吐性化疗(HEC)国内临床试验在接受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HEC)的中国患者中开展了一项随机对照的临床研究,在该研究中412名患者在化疗第1周期接受了阿瑞匹坦的治疗,其中240名患者继续进入第2阶段的化疗。阿瑞匹坦联合格拉司琼和地塞米松(阿瑞匹坦治疗组)给药方案的总体耐受性良好。临床中出现的主要不良事件为轻度到中度。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孕妇中进行充分和对照良好的研究。只有当对母亲和胎儿的潜在收益超过潜在风险时,才可在妊娠期间使用阿瑞匹坦。 阿瑞匹坦可以分泌到大鼠的乳汁中。尚不清楚本品是否可以分泌到人的乳汁中。由于许多药物可分泌到人乳汁中,并且本品对接受哺乳的婴儿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因此,必须根据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药物治疗。儿童用药:在儿童中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在临床研究中,老年人(年龄>65岁)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与较年轻患者(<65岁)相当。因此,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

成分

本品适用于低蛋白血症、低营养状态、手术前后等状态时的氨基酸补充。

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药理作用

1、过敏性:罕见皮疹,此时应中止给药。   2、消化系统:偶见恶心、呕吐。   3、循环系统:偶见胸部不适、心悸等。   4、大量快速给药可引起酸中毒,罕见肝功能障碍、肾功能障碍。   5、其他:偶见恶寒、发热、头痛、给药部位疼痛。

注意事项

1、严重酸中毒患者、充血性心功能不全患者、低钠血症患者慎用。   2、本品含80mEq/mL醋酸根离子,大量给药或与电解质并用时应注意电解质的平衡。   3、有结晶析出时,应温热至50-60℃溶解后,放冷至接近体温再使用。   4、使用前应详细检查,药液不澄明或已变色时不得使用。   5、本品应一次用完,残液不得再次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安全性没有确立,故不推荐使用。 7、儿童用药:小儿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不推荐儿童使用。 8、老年用药:应减慢输液速度,减少用量。 9、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本品是一种剂量依赖性 CYP3A4抑制剂,在主要通过CYP3A4代谢的药物的患者中联用时必须慎用;某些化疗药物是通过CYP3A4代谢的(参见药物相互作用)。阿瑞匹坦125 mg/80 mg疗法对CYP3A4的中度抑制作用可使这些同时服用药物的血药浓度升高(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华法林同时使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的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明显降低。需要长期服用华法林治疗的患者,在每个化疗周期开始使用本品的3天给药方案后的两周时间内,特别是在第7-10天,应该密切监测INR(见“药物相互作用”)。

药品查询

药企入驻
申请快捷、曝光率高、上线快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8170858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