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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呋辛酯
头孢呋辛酯

头孢呋辛酯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头孢呋辛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0888

生产企业: 安徽丰原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头孢呋辛酯
头孢呋辛酯
连花清瘟胶囊
连花清瘟胶囊
主要成分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生产企业

安徽丰原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0888

国药准字Z2004006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用法用量

口服,剂量如下: 1、成人一般每次0.25g,每日两次,一般的疗程为5-10天。重症感染或怀疑是肺炎时,每次0.5g,每日两次;一般泌尿道感染,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无并发症的淋病患者推荐剂量为1g,单次服用。 2、Lyme病: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每次0.5gg,每日两次,服用20天。 3、儿童一般用量为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于小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于大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25g,每日两次;大于12岁的儿童患者,使用剂量同成人。 4、对注射头孢呋辛钠治疗获得一定疗效,尚需继续治疗的患者,可改为口服本品治疗。 口服,饭后服用。 1、成人一般每次0.25g,每日2次,一般的疗程为5-10天。 (1)重症感染或怀疑是肺炎时,每次0.5g,每日2次。 (2)一般泌尿道感染,每次0.125g,每日2次。 (3)对无并发症的淋病患者推荐剂量为1g,单次服用。 2、儿童一般用量为每次0.125g,每日2次。 (1)对于小于2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125g,每日2次;对于大于2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25g,每日2次。 (2)大于12岁的儿童患者,使用剂量同成人。 3、对注射头孢呋辛钠治疗获得一定疗效,尚需继续治疗的患者,可改为口服本品治疗。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副作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成分

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药理作用

1、本品主要不良反应包括消化系统反应(如腹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溃疡等)、皮肤反应(如皮疹、红斑、瘙痒)和头痛等。 2、和其他的头孢菌素一样,罕见的不良反应有: (1)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反应、血管性水肿、瘙痒症、皮疹、药物引起的发热、血清疾病样反应和风疹等。 (2)消化道反应:伪膜性结肠炎及肝损害(包括肝炎、胆汁淤积和黄疸)等。 (3)血液学检查: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全血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 (4)皮肤:多型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症、毒性的表皮坏死症(疹型的表皮坏死症)。 (5)泌尿系统:肾功能损害等。 3、其他:除上述列出的头孢呋辛酯治疗患者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外,以下不良反应和化验检查变化见于头孢菌素治疗患者: (1)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及短暂ALT、AST、LDH升高的报告。 (2)如其它的头孢菌素一样,也罕有黄疸病的报告。 (3)曾有报告在头孢菌素类疗程中出现Coombs’实验阳性的反应,此现象会干扰血液的交叉配合。 (4)肾功能不全、毒性肾病、肝胆管淤积、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凝血时间延长、BUN升高、肌苷升高、碱性磷酸酶升高、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胆红素升高、全血细胞减少及粒细胞缺乏症等。

注意事项

1、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与青霉素类药物有交叉反应的报告,因而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的病人慎用。 2、长期使用头孢呋辛酯可能会导致非敏感微生物如念珠菌属、肠球菌、艰难梭状杆菌过度生长。在该药使用期间或期后发生严重腹泻的病人,应疑为伪膜性结肠炎。如果诊断成立,轻度者停药即可,中、重度者应补充液体、电解质、蛋白质,并需选用对梭状芽孢杆菌有效的抗生素类药物治疗。若出现二重感染,需采取适当措施。 3、使用本品时,应注意监测肾功能,特别是对接受高剂量的重症患者。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延长用药间隔。 4、头孢呋辛酯对胃肠吸收功能不良的患者的安全性和疗效情况尚不明确。 5、与其它广谱抗生素相同,对有结肠炎病史的患者使用头孢呋辛酯需谨慎。 6、由于利尿剂对肾功能有不利影响,对于同时接受强的利尿剂和包括头孢呋辛酯在内的头孢菌素类药物的患者,应密切关注肾功能。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由于头孢呋辛会从人乳中排泄,因而哺乳期妇女慎用。如需使用,应暂时停止哺乳。 8、儿童用药: (1)暂时仍缺乏三个月以下婴儿使用此药的研究资料。 (2)建议儿童选择头孢呋辛酯干混悬剂。 (3)由敏感细菌所引起的3个月至12岁的儿童轻度至中度上呼吸道感染和脓疱病患者可以选用本品。 9、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不必根据年龄因素调整剂量。 10、药物过量:过量使用会刺激大脑发生惊厥。血液透析法或腹膜透析法可降低本品的血清浓度。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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