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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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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液体)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氧(液体)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853

生产企业: 唐山唐钢气体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提供组织细胞所需氧气,用于治疗低氧血症,如呼吸系统疾病、心力衰竭、休克等引起的缺氧症状。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氧(液体)
氧(液体)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

生产企业

唐山唐钢气体有限公司

福建乐尔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853

国药准字Z1098312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提供组织细胞所需氧气,用于治疗低氧血症,如呼吸系统疾病、心力衰竭、休克等引起的缺氧症状。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成人每日23次,每次吸入510分钟,儿童酌减。请遵医嘱使用。

开水冲服。一次5-10g(含蔗糖),一日3-4次。

副作用

使用不当可能导致呼吸困难、头晕、恶心,严重时可能引起窒息或心脏骤停。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提供组织细胞所需氧气,用于治疗低氧血症,如呼吸系统疾病、心力衰竭、休克等引起的缺氧症状。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储存于阴凉、通风处;2. 远离火源;3. 防止泄漏;4. 使用时需佩戴防护装备;5. 严禁与易燃物品混存。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风寒感冒者不宜使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生冷食物;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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