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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保存液Ⅱ
血液保存液Ⅱ

血液保存液Ⅱ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血液保存液Ⅱ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53200

生产企业: 山东中保康医疗器具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功能主治:延长血液保存时间,维持血液细胞功能,减少输血反应,适用于血液储存和输血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血液保存液Ⅱ
血液保存液Ⅱ
阿胶
阿胶
主要成分

驴皮。辅料:冰糖、黄酒、豆油。

生产企业

山东中保康医疗器具有限公司

太极集团甘肃天水羲皇阿胶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53200

国药准字Z6202119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功能主治:延长血液保存时间,维持血液细胞功能,减少输血反应,适用于血液储存和输血治疗。

补血滋阴,润燥,止血。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心烦不眠,肺燥咳嗽。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根据药品说明书,成人和儿童均按体重计算,每公斤体重使用12毫升,静脉滴注。

烊化兑服,3~9克。

副作用

可能导致溶血、过敏反应、感染风险增加。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功能主治:延长血液保存时间,维持血液细胞功能,减少输血反应,适用于血液储存和输血治疗。

补血滋阴,润燥,止血。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心烦不眠,肺燥咳嗽。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2. 避免与酸性物质接触;3. 储存于26℃环境中;4. 使用前检查包装是否完好;5. 避免光照和高温。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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