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呋喃妥因
呋喃妥因

呋喃妥因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呋喃妥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2205

生产企业: 济南金达药化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呋喃妥因
呋喃妥因
养血生发胶囊
养血生发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呋喃妥因。

熟地黄,当归,羌活,木瓜,川芎,白芍,菟丝子,天麻,制何首乌。

生产企业

济南金达药化有限公司

广东益和堂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2205

国药准字Z4402023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养血祛风,益肾填精。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呋喃妥因片/呋喃妥因肠溶片:口服。 1、成人一次50-100mg,一日3-4次。单纯性下尿路感染用低剂量。1月以上小儿每日按体重5-7mg/kg,分4次服。疗程至少1周,或用至尿培养转阴后至少3日。 2、对尿路感染反复发作予本品预防者,成人一日50-100mg,睡前服,儿童一日1mg/kg。 呋喃妥因栓:直肠给药。 1、成人:一次100mg,一日1-2次。儿童:一次50mg,一日1-2次,或遵医嘱。疗程至少一周,或用至尿培养转阴后至少3日。 2、对尿路感染反复发作用本品预防者,成人:一日100mg,儿童:一日50mg。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副作用

1、对呋喃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新生儿禁用。 4、肾功能减退患者禁用。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厌食、食欲不振、口干、口苦、腹痛、腹泻、腹胀、胃痛、胃胀、胃不适、反酸、胃灼热感、便秘、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面红。 3.全身性:乏力、发热。 4.心血管系统:胸闷、血压升高、潮红、心悸。 5.精神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失眠。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养血祛风,益肾填精。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呋喃妥因片/呋喃妥因肠溶片: 1、恶心、呕吐、纳差和腹泻等胃肠道反应较常见。 2、皮疹、药物热、粒细胞减少、肝炎等变态反应亦可发生,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尚可发生溶血性贫血。 3、头痛、头昏、嗜睡、肌痛、眼球震颤等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偶可发生,多属可逆。严重者可发生周围神经炎,原有肾功能减退或长期服用本品的病人易于发生。 4、呋喃妥因偶可引起发热、咳嗽、胸痛、肺部浸润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急性肺炎表现,停药后可迅速消失,重症患者采用皮质激素可能减轻症状;长期服用6月以上的患者,偶可引起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应及早停药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呋喃妥因栓: 1、皮疹、药物热、粒细胞减少、肝炎等变态反应可发生,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尚可发生溶血性贫血。 2、头痛、头昏、嗜睡、肌痛、眼球震颤等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偶可发生,多属可逆。严重者可以发生周围神经炎、原有肾功能减退或长期使用本品的病人易于发生。 3、呋喃妥因偶可以引起发热、咳嗽、胸痛、肺部浸润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急性肺炎表现,停药后可迅速消失。重症患者采用糖皮质激素可能减轻症状;长期使用6个月以上的患者,偶尔引起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应及早停药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注意事项

呋喃妥因片/呋喃妥因肠溶片: 1、呋喃妥因宜与食物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刺激。 2、疗程应至少7日,或继续用药至尿中细菌清除3日以上。 3、长期应用本品6月以上者,有发生弥漫性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的可能,应严密观察,及早发现,及时停药。因此将本品作长期预防应用者需权衡利弊。 4、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周围神经病变、肺部疾病患者慎用。 5、对实验室检査指标的干扰:本品可干扰尿糖测定,因其尿中代谢产物可使硫酸铜试剂发生假阳性反应。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因呋喃妥因可透过胎盘屏障,而胎儿酶系尚未发育完全,故妊娠后期孕妇不宜应用,足月孕妇禁用,以避免胎儿发生溶血性贫血的可能。 (2)少量呋喃妥因可进入乳汁,诱发乳儿溶血性贫血,尤其是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服用本品应停止哺乳。 7、儿童用药:1个月以内的新生儿禁用。 8、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慎用,并宜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9、药物过量:本品过量的主要表现为呕吐。本品过量无特效解毒药。需进一步诱导呕吐,并给予大量补液,以保证药物随尿液排泄。本品也可经透析清除。 呋喃妥因栓: 1、疗程应至少7日,或继续用药至症状消除3日以上。 2、长期应用本品6个月以上者,有发生弥漫性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的可能。应严密观察,及早发现,及时停药。因此将本品作长期预防应用者需权衡利弊。 3、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周围神经病变、肺部疾病患者慎用。 4、临床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尿糖测定,因其尿中代谢产物可使硫酸铜试剂发生假阳性反应。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因呋喃妥因可透过胎盘屏障,而胎儿酶系尚未发育完全,故孕妇禁用,以避免胎儿发生溶血性贫血的可能。 (2)少量呋喃妥因可进入乳汁,诱发乳儿溶血性贫血,尤其是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使用本品应停止哺乳。 6、儿童用药:新生儿禁用。 7、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慎用,并宜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8、药物过量:本品过量无特效解毒药。需用灌肠法使药物稀释、导泄,并给予大量补液,以保证药物随尿液排泄。本品也可经透析清除。

1.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2.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 3.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 4.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 5.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 6.已知有本品或其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7.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8.忌不易消化食物。 9.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10.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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