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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倍他洛尔
盐酸倍他洛尔

盐酸倍他洛尔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倍他洛尔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0075

生产企业: 山东海山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慢性开角型青光眼、高眼压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倍他洛尔
盐酸倍他洛尔
丙戊酸钠缓释片
丙戊酸钠缓释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倍他洛尔。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333mg丙戊酸钠及145mg丙戊酸(相当于500mg丙戊酸钠)。

生产企业

山东海山药业有限公司

信东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0075

注册证号HC2018102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慢性开角型青光眼、高眼压症。

癫痫既可作为单药治疗,也可作为添加治疗:用于治疗全身性癫痫,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强直阵挛发作、失张力发作及混合型发作,特殊类型的综合症等。部分性癫痫适用于:简单部分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部分继发全身性发作。躁狂症:用于治疗与双相情感障碍相关的躁狂发作。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倍他洛尔滴眼液: 1、每日2次,每次1-2滴。 2、如本品尚不足以控制患者眼内压时,可并用毛果芸香碱、肾上腺素或服用碳酸酐酶抑制剂。

癫痫: 服药方法: 口服。每日剂量应分1~2次服用。在癫痫已得到良好控制的情况下,可考虑每日服药一次。本品应整片吞服,可以对半掰开服用,但不能研碎或咀嚼。 服用剂量: 起始剂量通常为每日10~15mg/kg,随后递增至疗效满意为止。一般剂量为每日20~30mg/kg。但是,如果在该剂量范围下发作状态仍不能得到控制,则可以考虑增加剂量,但患者必须接受严密的监测。 儿童服用本品时,常规剂量为每日30 mg/kg。 成人服用本品时,常规剂量为每日20~30mg/kg。 老年患者服用本品时,给药剂量应根据发作状态的控制情况来确定。 每日剂量应根据患者的年龄及体重来进行确定。但同时应考虑到临床上对丙戊酸盐的敏感度存在着明显的个体差异。 到目前为止对每日剂量、血药浓度水平和疗效之间的相关性仍不十分清楚,给药剂量主要依据临床疗效来确定。当发作不能控制或怀疑有不良反应发生时,除临床监测外,要考虑做丙戊酸钠血浆浓度水平的测定,已报道有效范围为40~100mg/L(300~700?mol/L)。 新诊断癫痫或没有使用过其它抗癫痫药的病人,每2~3天间隔增加药物剂量,1周内达到最佳剂量。 对于服用丙戊酸钠其

副作用

1、本品禁用于窦性心动过缓、I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心源性休克或明显心力衰竭的患者。 2、慎用于有心力衰竭或心脏传导阻滞病史的患者。本品在使用期间发现心脏衰竭的迹象时应终止治疗。 3、慎用于肺功能严重障碍的青光眼患者。 4、β受体拮抗药可能掩盖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某些临床症状(如心动过速)。疑似进展性的甲亢患者慎用本品,以避免因3受体拮抗药的突然停药引起甲状腺危象。 5、有报道受体拮抗药能够加重肌无力与某些重症肌无力患者慎用。 6、糖尿病患者慎用。

胃肠道系统: 一些病人可出现胃肠系统异常(恶心、胃痛和腹泻),常常发生于治疗开始阶段。这些异常通常在继续服药几天后消失。 罕见有胰腺炎、有时为致死性病例报道。(见【注意事项】中内容) 肝胆系统: 曾有与剂量无关的严重(有时致命)肝脏功能损伤的少见病例报道。(见【注意事项】中内容) 先天性与家族性/遗传性异常: 致畸风险(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中内容)。 中枢神经系统: 报告出现孤立的可逆性帕金森氏症。 极罕见有隐秘的和进行性发作的意识模糊病例,病情可发展至完全痴呆,且可在停止治疗后数周至数月后逆转。 意识模糊:报道丙戊酸钠治疗中有些病人出现木僵或嗜睡,有时导致一过性昏迷(脑病)。上述症状孤立或与治疗中惊厥发生率增加有关,终止丙戊酸盐治疗或降低剂量后会减轻。当联合治疗(特别是与苯巴比妥合用)或丙戊酸盐剂量突然增加后,上述症状的报道较多。 常常出现孤立的中度高血氨症而不伴有肝功能检测结果变化,此情况无需终止治疗。高氨血症伴发神经症状也曾见报道。对这些病例应考虑进一步检查。(见【注意事项】中内容)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中内容)。中枢神经系统:报告出现孤立的可逆性帕金森氏症。极罕见有隐秘的和进行性发作的意识模糊病例,病情可发展至完全痴呆,且可在停止治疗后数周至数月后逆转。意识模糊:报道丙戊酸钠治疗中有些病人出现木僵或嗜睡,有时导致一过性昏迷(脑病)。上述症状孤立或与治疗中惊厥发生率增加有关,终止丙戊酸盐治疗或降低剂量后会减轻。当联合治疗(特别是与苯巴比妥合用)或丙戊酸盐剂量突然增加后,上述症状的报道较多。常常出现孤立的中度高血氨症而不伴有肝功能检测结果变化,此情况无需终止治疗。高氨血症伴发神经症状也曾见报道。对这些病例应考虑进一步检查。(见【注意事项】中内容)曾报道了某些一过性和/或剂量依赖性的副反应:脱发、体位性震颤和嗜睡等。偶有共济失调报道。免疫系统:罕有红斑狼疮或脉管炎。代谢/营养系统:极罕有低钠血症的病例。罕有非严重性外周水肿的报道。文献曾有有关Fanconi综合征(代谢性酸中毒、高磷酸盐尿、氨基酸尿、糖尿)的报道,在停止服用含丙戊酸药品后上述反应可逆转。但发生上述反应的机理仍不清楚。曾观察到体重增加的病例。体重增加为多囊卵巢综合征的危险因素,应对患者的体重进行严密监测。

成分

本品适用于慢性开角型青光眼、高眼压症。

癫痫既可作为单药治疗,也可作为添加治疗:用于治疗全身性癫痫,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强直阵挛发作、失张力发作及混合型发作,特殊类型的综合症等。部分性癫痫适用于:简单部分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部分继发全身性发作。躁狂症:用于治疗与双相情感障碍相关的躁狂发作。

药理作用

1、眼睛:可能会有暂时性的不适感。偶有视物模糊、点状角膜炎、异物感、畏光、流泪、痒、干燥、斑,炎症、分泌物增多、疼痛、视力敏锐度降低、过敏反应、水肿、角膜敏感性降低及瞳孔大小不一。 2、全身性:偶有以下全身性不良反应: (1)心血管:心动过缓、心脏传导阻滞及充血性心力衰竭。 (2)肺脏:可能会有因呼吸困难、支气管痉挛、气管分泌物浓稠、喘息或呼吸衰竭而产生肺压迫感。 (3)中枢神经系统:失眠、眩晕、头昏、头痛、抑郁、嗜睡。 (4)其他:荨麻疹、中毒性表皮坏死、脱毛、舌炎。

注意事项

1、局部给予β-受体阻滞剂可能被全身吸收。因而可产生与全身使用β-受体阻滞剂相同的不良反应,例如严重的呼吸及心脏反应。曾有哮喘病患者因支气管痉挛导致死亡及少数病例因心脏衰竭致死的报告。 2、临床上虽然0.25%酸倍他洛尔滴眼液对心率及血压影响甚微。但用于曾患有心脏衰竭或心脏传导阻滞的患者须谨慎观察,一旦发现有心脏衰竭的征兆,应立即停药。 3、对糖尿病患者使用β-受体阻滞剂要特别注意,尤其是自发性低血糖患者。正在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血糖药物的患者(特别是患不稳定性糖尿病患者),因为β-受体阻滞剂可能会使急性低血糖征兆不明显。 4、β-受体阻滞剂会掩盖甲状腺亢进的临床征兆(如:心动过速)。合并甲亢的患者在使用β-受体阻滞剂时不可立即停用治疗甲亢的药物,以免引起甲状腺危象。 5、肌无力:β-受体阻滞剂会加重肌无力的现象,如:复视,上眼睑下垂及全身无力。 6、在患者施行全身麻醉前,应逐渐停用β-受体阻滞剂。 7、肺功能不良之青光眼患者使用β-受体阻滞剂时应小心。曾有报告显示在倍他洛尔治疗中有喘息复发及肺功能衰竭的现象发生。虽然再用眼用倍他洛尔治疗同类患者未出现相同结果,但仍不能排除治疗后肺功能出现异常的可能性。 8、若同时口服其它β-受体阻滞剂可能产生药物相加反应。 9、若正在服用促进儿茶酚胺代谢药物(如:利血平),则β-受体阻滞剂有造成相加反应的可能性,因而出现低血压或心动过缓现象。 10、若使用具有精神方面的β-受体阻滞剂应注意其不良反应。 11、因倍他洛尔不具缩瞳作用,故在控制因闭角型青光眼引起的高眼压时需与缩瞳剂同用。 1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由于妊娠期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所以妊娠期妇女使用本品应权衡利弊,在医生指导下方可使用。尚未证实盐酸倍他洛尔可经乳汁排泄。但是很多药物服用后会经由乳汁排泄,所以建议哺乳妇女使用本品时多加小心。 13、儿童用药:对小儿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不推荐使用。 1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2.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血常规;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4. 癫痫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5.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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