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盐酸氨溴索
盐酸氨溴索

盐酸氨溴索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氨溴索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0132

生产企业: 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手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早产儿及新生儿的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氨溴索
盐酸氨溴索
复方环磷酰胺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氨溴索。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生产企业

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0132

国药准字H120210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手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早产儿及新生儿的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口服。 1、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ml,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ml,一日2次。 2、12岁以下的儿童: (1)6-12岁儿童:每次5ml,一日2-3次。 (2)2-5岁儿童:每次2.5ml,一日3次。 盐酸氨溴索糖浆: 1、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一次10ml(2汤匙),每日2次。 2、12岁以下的儿童:依据病情建议采用如下治疗剂量。 3、6-12岁儿童:每发5ml(1汤匙),每日2-3次。 4、2-6岁儿童:每次2.5ml(1/2汤匙),每日3次。 5、1-2岁儿童:每次2.5ml(1/2汤匙),每日2次。 这一服法对于急性呼吸道疾病治疗和慢性病的初始治疗是适当的,14天后剂置可以减半,本品最好在进督时间服用。 盐酸氨溴索片、盐酸氨溴索分散片: 口服。成人,一次30mg-60mg,一日3次,饭后服。 盐酸氨溴索口腔崩解片: 1、口服:将本品置于口腔中,不需用水或仅用少量水,饭后服用。 2、成人:一次30mg,一日3次;若一次60mg,一日2次服用,可提高疗效。 3、儿童:建议剂量为每公斤体重1.2-1.6mg/日。 盐酸氨溴索颗粒: 本规格用于儿童。除非有医生补充说明,请按下列方法使用本品最合适。 1、2岁以下儿童:口服一次7.5mg,一日2次(相当于每天口服盐酸氨溴索15mg),只有在医师指导下才能应用本品。 2、2-5岁儿童:口服本品一次7.5mg,一日3次(相当于每天口服盐酸氨溴索22.5mg)。 3、6-12岁儿童:口服本品一次145mg,一日2-3次(相当于每天口服盐酸氨溴索30-45mg)。 盐酸氨溴索胶囊: 1、成人:每天3次,每次30mg。 2、成人:若每天2次,每次60mg服用,可提高疗效。 3、儿童:建议剂量为每公斤体重1.2-1.6mg/天。服药时应在餐后以液体送服。 盐酸氨溴索缓释胶囊: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1次。 盐酸氨溴索注射液、盐酸氨溴索葡萄糖注射液: 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严重病例可以增至每次30mg。 2、6-12岁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 3、2-6岁儿童:每天3次,每次7.5mg。 4、2岁以下儿童:每天2次,每次7.5mg。 5、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每日用药总量以婴儿体重计算30mg/kg,分4次给药。应使用注射器泵给药,静脉注射时间至少5分钟。 6、盐酸氨溴索注射液(pH5.0)不能与pH大于6.3的其它溶液混合,因为pH增加会导致盐酸氨溴索注射液游离碱沉淀。 7、盐酸氨溴索注射液均为慢速静脉注射。或将药物加入到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中,静脉点滴使用。 8、盐酸氨溴索葡萄糖注射液应缓慢静脉滴注。 注射用盐酸氨溴索: 1、慢速静脉注射。 2、成人:每日2-3次,每次15mg(15mg:1瓶;30mg:1/2瓶),严重病例可以增至每次30mg(15mg:2瓶;30mg:1瓶)。 3、6岁以上儿童,每日2-3次,每次15mg(15mg:1瓶;30mg:1/2瓶)。 4、2-6岁儿童,每日3次,每次7.5mg(15mg:1/2瓶;30mg:1/4瓶)。 5、2岁以下儿童,每日2次,每次5mg(15mg:1/3瓶;30mg:1/6瓶)。 6、本注射液亦可与葡萄糖、果糖、盐水或林格氏液混合静脉点滴使用。本品不能与pH大于6.3的其他溶液混合,因为pH值增加会导致本品游离碱沉淀。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1、对盐酸氨溴索或任何其它组分过敏者禁用。 2、存在下列情况者必须在特定的条件和特殊的监护下使用本品。并且向医生咨询。 (1)存在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疾病者,服用本品要特别谨慎(如两次服用的间隔时间拉长或小剂量服用)。 (2)在某些少见的伴有过多分泌物的支气管疾病(如纤毛无力综合症)的患者,口服本品须注意,必须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因为有可能弓起分泌物堵塞支气管。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手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早产儿及新生儿的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药理作用

在少数病例中可以出现下列不良反应: 1、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和胃痛),皮肤和粘膜过敏反应(如肿胀、皮疹、红斑、瘙痒),呼吸困难,面部肿胀,发热拌寒战。 2、少见患者服用本品后感到口腔和气道干燥,唾液分泌增加,比分泌增加,便秘和排尿困难。 3、在一些偶发的病例中,曾出现强烈的高敏反应,伴有严重的循环障碍(过敏性休克)。在这种情况下,紧急的医疗救助是必须的。 4、曾有一例报道出现过敏性皮肤炎症(接触性皮炎)。 5、如果在用药过程中发现上述未提及的不良反应或使用者对药物的作用不了解,请向您的医生或药剂师咨询。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就不应该再用用本品。并且通知医生,以判断反应的严重程度并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注意事项

口服制剂: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咳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咳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据报道,目前已出现少数严重的皮肤损害病例,如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与祛痰药(如盐酸氨溴索)用药时间相关。这些病例大多可由患者基础疾病的严重性和/或合并用药来予以解释。此外,在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或TEN的早期阶段,患者可能会首先出现非特异性流感样前驱症状,如发烧、身体疼痛、鼻炎、咳嗽和喉咙痛。这些非特异性流感样前驱症状会产生误导,开始可能会使用咳嗽和感冒药进行对症治疗。因此,如果出现新的皮肤或粘膜病变,应立即就医,且作为预防措施,停止使用盐酸氨溴索。 12、对于肾功能受损患者,只有在咨询医生后,才可使用本品。 13、本品每片含171mg乳糖,每日最大推荐剂量(120mg)含684mg乳糖。患有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注射剂: 1、警告:该品种在上市后安全性监测中有严重过敏性休克的报告,故对特殊人群、有过敏史和高敏状态(如支气管哮喘等气道高反应)的患者应慎用本品。用药后如出现过敏反应须立即停药,并根据反应的严重程度给予对症治疗。一旦出现过敏性休克应立即给予急救。 2、慎用: (1)肝、肾功能不全者。 (2)胃溃疡患者。 (3)支气管纤毛运动功能受阻及呼吸道出现大量分泌物的患者(恶性纤毛综合征患者等,可能有出现分泌物阻塞气道的危险)。 (4)青光眼患者。 3、一般注意事项: (1)禁止本品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注意配伍用药,应特别注意避免与头孢类抗生素、中药注射剂等配伍应用。 (2)禁止盐酸氨溴索注射液(pH5.0)与pH大于6.3的其他偏碱性溶液混合,因为pH值增加会导致产生盐酸氨溴索注射液游离碱沉淀。 (3)若静脉用药时注射速度过快,极少数患者可能会出现头痛、疲劳、精疲力竭、下肢沉重等感觉。 (4)在极少数病例中,出现了严重的皮肤反应,比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yell’s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懈症;TEN),这些症状的出现都与患者使用时的状态相关。上述病例中的大部分都是由潜在疾病或者伴随用药引起的。如果患者在用药后新出现皮肤或者粘膜损伤,应及时报告医生,并停用本品。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药品查询

药企入驻
申请快捷、曝光率高、上线快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727670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