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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纳洛酮
盐酸纳洛酮

盐酸纳洛酮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纳洛酮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5273

生产企业: 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阿片类药物过量引起的呼吸抑制,也用于急性酒精中毒、脑外伤、脑炎等引起的意识障碍。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纳洛酮
盐酸纳洛酮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主要成分

头孢克洛

生产企业

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5273

国药准字H1096000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阿片类药物过量引起的呼吸抑制,也用于急性酒精中毒、脑外伤、脑炎等引起的意识障碍。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法用量

成人及儿童: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初始剂量0.42mg,必要时每23小时重复给药。新生儿:静脉注射0.1mg/kg,必要时每23小时重复给药。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

副作用

可能导致恶心、呕吐、出汗、头晕、心悸等不良反应。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阿片类药物过量引起的呼吸抑制,也用于急性酒精中毒、脑外伤、脑炎等引起的意识障碍。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使用时应严格遵医嘱;3. 避免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合用;4. 过敏体质患者慎用;5. 过量使用可能导致呼吸抑制。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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