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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赖氨酸
盐酸赖氨酸

盐酸赖氨酸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赖氨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2158

生产企业: 宜昌三峡普诺丁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盐酸赖氨酸片:用于赖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不振、营养不良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赖氨酸
盐酸赖氨酸
复方环磷酰胺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赖氨酸。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生产企业

宜昌三峡普诺丁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2158

国药准字H120210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盐酸赖氨酸片:用于赖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不振、营养不良等。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赖氨酸片:口服。 1、成人:一次0.3g,一日1-2次,饭前含服或嚼服。 2、小儿:按体重。可溶于水或牛奶、奶糕、粥中,一日分三次服用。 (1)10-12岁:一日60mg/kg。 (2)2-9岁:一日70-90mg/kg。 (3)2岁以下:一日100mg/kg。 小儿盐酸赖氨酸颗粒: 温开水冲服。3岁以下:一次半袋;4-7岁:一次1袋;8-14岁:一次2袋。一日2-3次。 注射用盐酸赖氨酸: 成人一次3.0g(以盐酸赖氨酸计),一日1次,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250ml稀释后,缓慢静脉滴注,20次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盐酸赖氨酸葡萄糖注射液: 成人一次100ml(以盐酸赖氨酸计3.0g),一日一次,缓慢静脉滴注,20次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盐酸赖氨酸氯化钠注射液: 成人每日一次,每次250ml(3.0g),缓慢静脉滴注,20次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盐酸赖氨酸片:用于赖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不振、营养不良等。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药理作用

少数患者出现轻度肠胃不适。

注意事项

盐酸赖氨酸片: 1、高血氮、酸中毒及肾功能不全者须慎用。 2、急性缺血性脑血管病者慎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注射用盐酸赖氨酸: 1、如发现瓶身有裂纹出现者,则不可使用。 2、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急性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慎用。 4、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5、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6、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8、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9、老年用药:肾功能减退者,应酌情减量。或遵医嘱。 10、药物过量:过量使用可能出现严重的新陈代谢酸中毒危险。一旦过量,应给予支持和对症治疗。 盐酸赖氨酸葡萄糖注射液: 1、酸中毒,高血氯,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急性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慎用。 3、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4、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5、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6、药物过量:过量使用可能出现严重的新陈代谢酸中毒危险。一旦过量,应给予支持和对症治疗。 盐酸赖氨酸氯化钠注射液: 1、急性缺血性脑血管病、高血氯、酸中毒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本品临用前,应在自然光下目视检查(避免阳光直射),如有可见异物,不得使用。若发现瓶身瓶口有裂痕、封口松动、漏气、溶液变色、混浊、发霉或有棉絮状菌丝团等严禁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无可靠参考文献资料。 5、老年用药:无可靠参考文献资料。 6、药物过量:目前尚无本品过量的报道。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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