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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康艾颗粒
辅康艾颗粒

辅康艾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辅康艾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171003

生产企业: 湖北长久瑞华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放化疗后气阴两虚证的肺癌、胃癌等患者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辅康艾颗粒
辅康艾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主要成分

人参、灵芝、薏苡仁、仙鹤草、重楼、白花蛇舌草、半枝莲、麦冬、土茯苓、南沙参、芦根。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

生产企业

湖北长久瑞华药业有限公司

福建乐尔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171003

国药准字Z1098312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放化疗后气阴两虚证的肺癌、胃癌等患者的辅助治疗。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5-30g,一日3次。

开水冲服。一次5-10g(含蔗糖),一日3-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放化疗后气阴两虚证的肺癌、胃癌等患者的辅助治疗。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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