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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磷霉素钠
注射用磷霉素钠

注射用磷霉素钠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磷霉素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3341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与其他抗生素联合应用治疗由敏感菌所致重症感染如败血症、腹膜炎、骨髓炎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磷霉素钠
注射用磷霉素钠
盐酸小檗胺片
盐酸小檗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磷霉素钠。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盐酸小檗胺。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信孚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3341

国药准字H3202638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与其他抗生素联合应用治疗由敏感菌所致重症感染如败血症、腹膜炎、骨髓炎等。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亦可用于预防癌症放疗、化疗后白细胞减少。

用法用量

1、静脉滴注。先用灭菌注射用水适量溶解,再加至250-50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中稀释后静脉滴注。 2、成人:一日4-12g,严重感染可增至一日16g。分2-3次滴注。 3、儿童:一日0.1-0.3g/kg,分2-3次滴注。

口服。一日3次,一次4片;或遵医嘱。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

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头昏、无力、便秘、口干并伴有阵发性腹痛、腹胀等症状,但继续服药均能耐受,服药一周后不适症状可自行减轻或消失。偶见心慌、咳喘。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与其他抗生素联合应用治疗由敏感菌所致重症感染如败血症、腹膜炎、骨髓炎等。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亦可用于预防癌症放疗、化疗后白细胞减少。

药理作用

1、主要为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纳差、中上腹不适、稀便或轻度腹泻,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 2、偶可发生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周围血象红细胞、血小板一过性降低、白细胞降低、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头晕、头痛等反应。 3、注射部位静脉炎。 4、极个别患者可能出现休克。

注意事项

1、本品静脉滴注速度宜缓慢,每次静脉滴注时间应在1-2小时以上。 2、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3、用于严重感染时除需应用较大剂量外,尚需与其他抗生素如β内酰胺类或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时,也宜与其他抗生素联合应用。 4、应用较大剂量时应监测肝功能。 5、本品在体外对二磷酸腺苷(ADP)介导的血小板凝集有抑制作用,剂量加大时更为显著,但临床应用中尚未见引起出血的报道。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但对胎儿的影响尚无足够和严密的对照观察。因此孕妇应禁用。 (2)本品也可通过乳汁排泄。故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若必须用药,则应暂停哺乳。 7、儿童用药:儿童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缺乏资料,5岁以下小儿应禁用。5岁以上儿童应慎用并减量使用。 8、老年用药: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泄,老年人肝、肾功能常呈生理性减退,因此老年人应慎用,并需根据患者情况减量用药。 9、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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