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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替卡西林钠克拉维酸钾
注射用替卡西林钠克拉维酸钾

注射用替卡西林钠克拉维酸钾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替卡西林钠克拉维酸钾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4302

生产企业: 海南美好西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各种细菌感染,主要适应症如下: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替卡西林钠克拉维酸钾
注射用替卡西林钠克拉维酸钾
复方环磷酰胺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替卡西林钠和克拉维酸钾(替卡西林和克拉维酸为15:1)。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生产企业

海南美好西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4302

国药准字H120210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治疗各种细菌感染,主要适应症如下: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1、用法: (1)本品可通过静脉点滴间歇给药;本品不用于肌肉注射。 (2)本品干粉需用注射用水或葡萄糖静脉输注液(≤5%)配制成溶液后使用。 (3)安瓿装:先用注射用溶剂10ml(1.6g或3.2g安瓿装)将瓶内干粉溶解,然后再转移至输注容器中,稀释成相应容积溶液后使用。 (4)注射用溶剂推荐用量:1.6g,注射用水50ml,葡萄糖静脉输注液(5%w/v)100ml;3.2g,注射用水100ml,葡萄糖静脉输注液(5%w/v)100/150ml。 (5)本品的一次静脉输注须在30-40分钟内完成。应避免输注时间过长而造成血药浓度低于治疗剂量。本品溶解时会产生热量,配制好的溶液通常为浅灰黄色。同一包装的本品不宜多次使用,且不能肌肉注射。残余溶液必须丢弃。 (6)配伍禁忌及药物稳定性:配制好的本品静脉输注液须立即使用。尽管本品在许多静脉输注用溶剂中性质稳定,但注射用溶液仍应随用随配。 (7)本品在下述静脉输注用溶剂中(于25℃条件下)的稳定时间: ①注射用水:24小时。 ②葡萄糖静脉输注液(5%w/v):12小时。 ③氯化钠(0.18%w/v)及葡萄糖(4%w/v)静脉注射液:24小时。 ④氯化钠静脉输注液(0.9%):24小时。 ⑤葡萄聚糖40静脉输注液(10%)与葡萄糖静脉输注液(5%)之混合液:6小时。 ⑥葡萄聚糖40静脉输注液(10%)与氯化钠静脉输注液(0.9%)之混合液:24小时。 ⑦葡萄糖静脉输注液(10%w/v):6小时。 ⑧山梨醇静脉输注液(30%w/v):12小时。 ⑨乳酸钠静脉输注液(M/6):12小时。 ⑩复合乳酸钠静脉输注液:12小时。 (8)本品输注液应在无菌条件下配制,并在相应的稳定时间内使用。 (9)本品在碳酸氢钠溶液中欠稳定。本品不可与血制品或蛋白质水溶液(如水解蛋白或静注脂质乳剂)混合使用。 (10)如果本品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合用,不可将二者同时混合于注射容器或静脉输注液中,以防氨基糖甙类抗生素作用降低。 2、用量: (1)成人(包括老年人): ①常用剂量:根据体重,每6-8小时给药一次,每次1.6g-3.2g(1.6g:1-2支;3.2g:0.5-1支)。 ②最大剂量:每4小时给药一次,每次3.2g(1.6g:2支;3.2g:1支)。 ③肾功能不全患者的推荐剂量:轻度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每8小时3.2g;中度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10-13ml/分钟)每8小时1.6g;严重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2)儿童: ①常用剂量:每次80mg/kg体重,每6-8小时给药一次。 ②新生儿期的用量:每次80mg/kg体重,每12小时给药一次,继而可增至每8小时给药一次。 ③肾功能不全患儿的用量:须参照成人肾功能不全患者的推荐用量进行调整。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有β-内酰胺类抗菌素(如:青霉素、头孢菌素)过敏史者禁用。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适用于治疗各种细菌感染,主要适应症如下: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药理作用

1、过敏反应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用药。表现为皮疹、大疱疹、荨麻疹和其它过敏反应。 2、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和腹泻。罕见假膜性结肠炎。 3、肝脏功能改变:AST和/或ALT中度增高。个别报道可出现肝炎和胆汁淤积性黄疸。上述改变同样可在其他青霉素和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应用中出现。 4、肾脏功能改变:罕见低钾血症。 5、中枢神经系统反应:罕见惊厥,主要发生在肾功能不全或大剂量应用本品的病人中。 6、血液系统改变: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和出血现象。 7、局部反应:静脉注射部位的血栓性静脉炎。

注意事项

1、在使用本品治疗前,需进行β-内酰胺类敏感试验(如:青霉素、头孢菌素)。 2、在使用本品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有无β-内酰胺类抗菌素(如青霉素、头孢菌素)过敏的病史。 3、动物试验表明本品无致畸作用,但缺乏人体研究资料,因此本品不推荐孕妇使用。 4、曾有个别患者使用本品后出现肝功能异常的报道,但其临床意义尚不明确。肝功能严重受损的病人需慎用本品。 5、对中、重度肾功能不全的病人,需参照推荐剂量调整用药。 6、极少数患者使用大剂量替卡西林后凝血功能异常,发生出血现象,多出现于肾功能不全患者,除非医生认为无其他药物可以取代。否则应予及时停药和适当治疗。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用于孕妇应权衡利弊,本品可用于哺乳期妇女。 8、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 9、老年用药:见用法用量。 10、药物过量:可以通过血液透析去除血循环中过量的替卡西林和克拉维酸。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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