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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笋颗粒
芦笋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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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芦笋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853

生产企业: 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癌症的辅助治疗及放疗、化疗后口干舌燥,食欲不振,全身倦怠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芦笋颗粒
芦笋颗粒
附子理中丸
附子理中丸
主要成分

附子(制)、党参、白术(炒)、干姜、甘草。辅料为蜂蜜。

生产企业

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853

国药准字Z2004427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癌症的辅助治疗及放疗、化疗后口干舌燥,食欲不振,全身倦怠者。

温中健脾。用于脾胃虚寒,脘腹冷痛,呕吐泄泻,手足不温。

用法用量

成人每日3次,每次1袋,儿童酌减。饭后服用,用温开水冲服。

口服,水蜜丸一次60粒(6克),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癌症的辅助治疗及放疗、化疗后口干舌燥,食欲不振,全身倦怠者。

温中健脾。用于脾胃虚寒,脘腹冷痛,呕吐泄泻,手足不温。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成人每日3次,每次1袋,儿童酌减。饭后服用,用温开水冲服。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晨时腹泻。 3.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 4.哺乳期妇女慎用。 5.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含有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6.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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