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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维拉帕米
盐酸维拉帕米

盐酸维拉帕米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维拉帕米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2020058

生产企业: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快速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转复。应用维拉帕米之前应首选抑制迷走神经的手法治疗(如Valsalva法);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心室率的暂时控制;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合并房室旁路通道(预激综合症和LGL综合症)时除外。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维拉帕米
盐酸维拉帕米
来曲唑片
来曲唑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维拉帕米。

本品主要成份为来曲唑。

生产企业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2020058

国药准字H2013310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快速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转复。应用维拉帕米之前应首选抑制迷走神经的手法治疗(如Valsalva法);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心室率的暂时控制;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合并房室旁路通道(预激综合症和LGL综合症)时除外。

对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对已经接受他莫昔芬辅助治疗5年的、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治疗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的晚期乳腺癌患者,这些患者应为自然绝经或人工诱导绝经。

用法用量

注射用盐酸维拉帕米: 必须在持续心电监测和血压监测下,缓慢静脉注射至少2分钟。本品注射液与林格氏液.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均无配伍禁忌。因无法确定重复静脉给药的最佳给药间隔,必须个体化治疗。一般起始剂量为5-10mg(或按0.075-0.15mg/Kg体重),稀释后缓慢静脉推注至少2分钟。如果初反应不令人满意,首剂15-30分钟后再给一次5-10mg或0.15mg/Kg体重。静脉滴注给药,每小时5-1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滴,一日总量不超过50-100mg。 1、服用本品应调整给药剂量以达给药个体化,服药时不可咀嚼,应用足量水送服,最好在餐中或餐后尽快服用。 2、疗效不足,晚上加服1/2-1片;根据治疗效果逐渐调整给药剂量。增加剂量应在上一剂量后24小时进行。长期使用本品的日安全当剂量为不超过480mg/日。对本品反应增强的患者(老年人或身体瘦弱者)服用本品1片。 3、当从普通片剂换服维拉帕米缓释片时,总剂量可能保持不变。 通过调整剂量达到个体化治疗。安全有效的剂量为不超过480mg/日。 1、心绞痛:一般剂量为口服维拉帕米80-120mg/次,一日三次。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人的安全剂量为40mg/次,一日三次口服。约在药后8小时根据疗效和安全评估决定是否增量。 2、心律失常: (1)慢性心房颤动服用洋地黄治疗的病人,每日总量为240-320mg,分三次或四次/日口服。 (2)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未服用洋地黄的病人)成人的每日总量为240-480mg,分3-4次/日口服。 (3)年龄1-5岁:每日量4-8mg/Kg,一日分三次口服;或每隔8小时口服40-80mg。 (4)>5岁:每隔6-8小时口服80mg。 3、原发性高血压:一般起始剂量为80mg,口服,一日三次。使用剂量可达每日360-480mg。对低剂量即有反应的老年人或体型瘦小者,应考虑起始剂量为40mg,口服,一日三次。 1、必须在持续心电监测和血压监测下,缓慢静脉注射至少2分钟。本品注射液与林格氏液、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均无配伍禁忌。因无法确定重复静脉给药的最佳给药间隔,必须个体化治疗。 2、一般起始剂量为5-10mg(或按0.075-0.15mg/kg体重),稀释后缓慢静脉推注至少2分钟。如果初反应不令人满意,首剂15-30分钟后再给一次5-10mg或0.15mg/kg体重。静脉滴注给药,每小时5-1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滴,一日总量不超过50-100mg。 1、心绞痛:每日1次,每次1粒(0.24g)。 2、原发性高血压:每日1次,每次1粒(0.24g)。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其余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1、心源性休克。 2、急性心肌梗塞并发心动过缓、低血压、左心衰。 3、严重心脏传导功能障碍(如Ⅱ或Ⅲ度窦房或房窒传导阻滞),病窦综合征。 4、充血性心衰。 5、房颤或房扑与预激综合征并存(由于增加触发室性心动过速的可能性)。 6、已知对维拉帕米或本品的其它任何成分过敏。 7、与葡萄柚汁同服。

本品在所有晚期乳腺癌患者一线治疗和二线治疗,以及早期患者辅助治疗和接受他莫昔芬标准治疗后的后续强化辅助治疗试验中都显示良好的安全性。约75%接受辅助治疗(本品和他莫昔芬对照组,中位治疗持续时间60个月)、80%接受后续强化辅助治疗的患者(本品和安慰剂对照组,中位治疗持续时间60个月)和三分之一接受本品治疗的晚期转移以及新辅助治疗患者发生不良反应。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到中度。大多数不良反应是由雌激素缺乏所致。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用于快速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转复。应用维拉帕米之前应首选抑制迷走神经的手法治疗(如Valsalva法);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心室率的暂时控制;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合并房室旁路通道(预激综合症和LGL综合症)时除外。

对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对已经接受他莫昔芬辅助治疗5年的、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治疗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的晚期乳腺癌患者,这些患者应为自然绝经或人工诱导绝经。

药理作用

1、维拉帕米能导致与心脏传导(房室传导阻滞)和心率(窦性心率过缓、窦性停搏和心脏猝停)有关的不良作用。 2、偶尔导致心衰或加重已存在的心衰。 3、偶尔出现严重的血压下降和/或直立性低血压。 4、偶有报道使用维拉帕米后患者出现心悸和心动过速等症状。 5、使用起博器的患者在使用盐酸维拉帕米后可能会岀现起搏和感受阈增高的凊况。 6、常常会出现恶心(偶尔出现呕吐)、腹胀或便秘,个别病例岀现肠梗阻,这可能与维拉帕米抑制肠道排空和通过功能有关。 7、偶尔岀现头痛、过分紧张、头晕、目眩、疲乏,甚至感觉障碍,如麻木、麻痹(感觉倒错、神经病)、颤抖(颤动)、面色潮红、皮肤发红和感觉发热。 8、偶见过敏反应,如:红斑、搔痒、风疹、斑丘疹、肢端红痛症,少数情况下可出现支气管痉挛。 9、偶见耳鸣。可能会出现小动脉扩张导致的周围水肿。 10、偶见可逆性肝酶上升,可能是过敏性肝炎的一种表现。 11、少见糖耐量低减。 12、偶有阳痿的报道。 13、在长期使用药物的老年患者中偶尔出现男性乳房发育。到目前为止,所有报道的病例在停用药物后均能逆转。有报道泌乳素水平上升,个别病例出现泌乳。 14、极少数情况下,可出现皮肤或粘膜的点状或片状岀血(紫癜)。有个别报道岀现晒伤样皮肤反应(光照性皮炎)。 15、非常少见的情况下出现肌内无力或肌肉关节疼痛。 16、有个案报道用药后岀现血管神经性水肿和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Johnson?syndrome)。 17、有个案报道用药后出现齿龈增生(齿龈炎、岀血),这种情况在停药后可以自行消失。

注意事项

1、低血压:静脉注射维拉帕米引起的血压下降一般是一过性和无症状的,但也可能发生眩晕。静脉注射维拉帕米之前静脉给予钙剂可预防该血流动力学反应。 2、极度心动过缓/心脏停搏:维拉帕米影响房室结和窦房结,罕见导致II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更甚者心脏停搏,易发生在病窦综合征病人,这类疾病老年人多发。需立即采取适当的治疗。 3、心力衰竭:轻度心力衰竭的病人如有可能必须在使用维拉帕米治疗之前已由洋地黄类或利尿剂所控制。中到重度心功能不全者可能会出现心力衰竭急性恶化。 4、肌肉萎缩:静脉给维拉帕米可诱发呼吸肌衰竭,肌肉萎缩病人慎用。 5、肝或肾功能损害: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可能不增强维拉帕米的药效,但可能延长其作用时间。反复静脉给药可能会导致蓄积,产生过度药效。如果必须重复静脉给药,必须严密监测血压和PR间期或药效过度的其他表现。 6、房室旁路通道(预激或LGL综合症):房室旁路通道合并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静脉用维拉帕米治疗,会通过加速房室旁路的前向传导,引起心室率加快,甚至诱发心室颤动。此类病人禁止使用。 7、颅内压增高:静脉给维拉帕米升高幕上肿瘤病人的颅内压。颅内压增高者应用时小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维拉帕米可通过胎盘。仅用于明确需要且利大于对胎儿的危害的孕妇。维拉帕米可分泌入乳汁,服用维拉帕米期间应中断哺乳。 9、儿童用药:非对照性研究提示新生儿使用静脉给药治疗的效果与成人相似,但是,极少数新生儿和婴儿发生严重的可致命的血流动力学副作用。因此,儿科病人给药时必须十分小心。 (1)0-1岁起始剂量0.1-0.2mg/kg体重(通常单剂0.75-2mg),持续心电监测下,稀释后静脉推注至少2分钟。如果初反应不令人满意,持续心电监测下,首剂30分钟后再给0.1-0.2mg/kg体重(通常单剂0.75-2mg)。 (2)1-15岁:0.1-0.3mg/kg体重(通常单剂2-5mg),总量不超过5mg,静脉推注至少2分钟。如果初反应不令人满意,首剂30分钟后再给一次0.1-0.3mg/kg体重(通常单剂2-5mg)。 10、老年用药:老年人应用起始剂量应较低,且宜缓慢静脉给药(至少3分钟)。 11、药物过量: (1)使用维拉帕米过量的主要表现为低血压和心动过缓(如房室分离、高度房室传导阻滞、心脏停搏)、精神错乱、昏迷、恶心、呕吐、肾功能不全、代谢性酸中毒和高血糖等。 (2)对症治疗包括应用阿托品、异丙肾上腺素和心脏起搏治疗及静脉输液、血管收缩剂、钙溶液(如10%的氯化钙溶液)、正性肌力药等。血液透析不能清除维拉帕米。

1.本品应用于绝经后妇女,如孕妇需使用本品,应注意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险(动物实验证明本品具有胚胎毒性)。 2.少数患者出现肝脏生化指标异常,而与肝转移无关。 3.特殊的群体: 少儿、老人和人种: 在研究群体中(成人35岁至80岁以上),年龄不同未见药物动力学参数变化。 来曲唑药代动力学在成人与儿童间的差别尚未研究。人种间的药代动力学差异也未研究。 肾功能不全者: 对肾功能不同的志愿者(24小时排除肌氨酸9~116ml/min)的研究,服用2.5mg单剂量来曲唑,肾功能的不同并未对药代动力学参数产生影响。另外,347例晚期乳腺癌病人,约半数服用2.5mg来曲唑,半数服用0.5mg来曲唑,肾功能损伤(肌氨酸酐排量:20~50ml/min)并不影响来曲唑的血药浓度。 肝功能不全者: 对不同程度的肝功能障碍受试者(如肝硬化、Child-Pugh-Classification A and B)进行的调查研究表明,中等肝功能障碍受试者的AUC比正常受试者高37%,但仍在无功能损伤受试者的AUC范围之中。患者严重肝损伤的病人(Child-Pugh-Classification)尚未研究(见剂量和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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