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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溴己新
盐酸溴己新

盐酸溴己新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溴己新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4652

生产企业: 浙江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盐酸溴己新片/盐酸溴己新注射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溴己新
盐酸溴己新
碘甘油
碘甘油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溴己新。

本品每毫升含碘10mg。辅料为:碘化钾、甘油、纯化水。

生产企业

浙江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4652

国药准字H3102130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盐酸溴己新片/盐酸溴己新注射液:

用于口腔黏膜溃疡、牙龈炎及冠周炎。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溴己新片: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注射用盐酸溴己新: 1、肌肉注射:加注射用水2ml溶解,溶解后注射,一次4mg,一日8-12mg。 2、静脉滴注:静脉滴注时用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使用,一次4mg,一日8-12mg。 盐酸溴己新注射液: 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一次4mg,一日8-12mg。静脉注射时用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使用。 盐酸溴己新葡萄糖注射液: 静脉滴注。一次1瓶,一日2-3次;或遵医嘱。

外用,用棉签蘸取少量本品涂于患处,一日2-4次。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偶见过敏反应。

禁忌

成分

盐酸溴己新片/盐酸溴己新注射液:

用于口腔黏膜溃疡、牙龈炎及冠周炎。

药理作用

1、震颤,休克,类过敏症状休克,过敏性症状(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支气管痉挛、呼吸困难、瘙痒等)。 2、其他上市后监测中发现的不良反应/事件包括: (1)皮肤及其附件:斑丘疹、荨麻疹、红斑疹、多汗。 (2)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胃不适、腹痛、腹泻、腹部不适、腹胀、口干、肝功能异常、转氨酶升高。 (3)全身性损害:胸闷、寒战、发热(高热)、乏力、苍白、水肿。 (4)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局部麻木、抽搐、眩晕。 (5)心血管系统:心悸、紫绀、血压升高、血压降低,心动过速、潮红。 (6)呼吸系统:呼吸急促、咳嗽。 (7)用药部位损害:静脉炎、注射部位疼痛、注射部位皮疹、注射部位瘙痒、注射部位红肿。 (8)其他:烦躁、视力异常、遗尿、白细胞减少。

本品为消毒防腐剂,其作用机制是使菌体蛋白质变性、死亡,对细菌、真菌、病毒均有杀灭作用。

注意事项

盐酸溴己新片: 1、本品对胃肠道粘膜有刺激性,胃炎或胃溃疡患者慎用。 2、肝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注射用盐酸溴己新/盐酸溴己新注射液: 1、肌肉注射时,如发生注射部位疼痛的情况下,应改为静脉滴注,并尽可能缓慢静滴。为避免肌肉注射对组织和神经等的影响,应避开神经分布的部位,小心注射,重复注射时,可变换注射部位。此外,不推荐婴幼儿使用。 2、本品溶液显酸性,与多种碱性药物有配伍反应,临床使用应单独给药;需合并使用其他药物时,应单独溶解稀释,单独滴注,如与本品共用同一输液通道,两组药物之间需5%葡萄糖注射液充分冲管或更换输液管。 3、如发现药液混浊切勿使用。 4、研究显示,在特定环境条件下,三层共挤输液用袋与聚丙烯输液瓶对盐酸溴己新均有不同程度的吸附作用,配液时首选玻璃输液瓶装葡萄糖注射液溶解本品。 5、研究显示,乳胶管、聚氨酯类热塑性弹性体输液器(TPU)、聚氯乙烯输液器(PVC)对盐酸溴己新有较强的吸附作用;因接触层材料为低密度聚乙烯(PE)的输液器具对本品吸附作用较小,建议临床使用时应首选接触层材料为PE的输液器具。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于怀孕妇女或可能怀孕妇女,只有当获益被判定超过风险时,才可以给药。怀孕期间的用药安全性尚未确定。 7、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儿童慎用,尤其不推荐婴幼儿使用。 8、老年用药:老年人的各项生理功能下降,注意减少用量。 盐酸溴己新葡萄糖注射液: 1、本品溶液显酸性,与多种碱性药物有配伍反应,临床使用应单独给药;需合并使用其他药物时,应单独滴注,如与本品共用同一输液通道,两组药物之间需5%葡萄糖注射液充分冲管或更换输液管。 2、如发现药液混浊切勿使用。 3、研究显示,乳胶管、聚氨酯类热塑性弹性体输液器(TPU)、聚氯乙烯输液器(PVC)对盐酸溴己新有较强的吸附作用;因接触层材料为低密度聚乙烯(PE)的输液器具对本品吸附作用较小,建议临床使用时应首选接触层材料为PE的输液器具。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于怀孕妇女或可能怀孕妇女,只有当获益被判定超过风险时,才可以给药。怀孕期间的用药安全性尚未确定。 5、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儿童慎用,尤其不推荐婴幼儿使用。 6、老年用药:老年人的各项生理功能下降,注意减少用量。

1.新生儿慎用。 2.本品仅供口腔局部使用。如误服中毒,应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汤灌胃,并送医院救治。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如果连续使用5日无效,应咨询医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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