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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
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

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362

生产企业: 沈阳奥吉娜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解热镇痛药。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
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
阿胶
阿胶
主要成分

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为复方制剂,每片含阿司匹林330毫克、维生素C200毫克。辅料为:枸橼酸、碳酸氢钠、甘露醇、甘氨酸、十二烷基硫酸钠。

驴皮。辅料:冰糖、黄酒、豆油。

生产企业

沈阳奥吉娜药业有限公司

太极集团甘肃天水羲皇阿胶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362

国药准字Z6202119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解热镇痛药。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等。

补血滋阴,润燥,止血。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心烦不眠,肺燥咳嗽。

用法用量

本品为泡腾片,完全溶解于水后,口服。 1.成人及50Kg以上的儿童(15岁以上):一次1-2片,4小时后再次服用,每日最大剂量为6片。 2.儿童:每日最大量为60mg/Kg,一般剂量为25-30Kg(约8-10岁)儿童每次1片,6小时后可再次服用,每日最多5片;30-35Kg(约10-12岁)儿童,每次1-2片,6小时后可再次服用,每日最多5片;35-50Kg(约12-15岁)儿童,每次1-2片,6小时后可再次服用,每日最多6片,必要时请遵医嘱。 3.25KG以下儿童用药,必须有医师指导。 4.对乙酰氨基酚主要通过肾脏排泄,因此老年患者应适当减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烊化兑服,3~9克。

副作用

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肝功能损坏者、服用大量维生素C产生肾结石者,禁用本品。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解热镇痛药。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等。

补血滋阴,润燥,止血。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心烦不眠,肺燥咳嗽。

药理作用

解热镇痛药。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等。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服用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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