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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
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

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362

生产企业: 沈阳奥吉娜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解热镇痛药。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
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为复方制剂,每片含阿司匹林330毫克、维生素C200毫克。辅料为:枸橼酸、碳酸氢钠、甘露醇、甘氨酸、十二烷基硫酸钠。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生产企业

沈阳奥吉娜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362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解热镇痛药。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等。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本品为泡腾片,完全溶解于水后,口服。 1.成人及50Kg以上的儿童(15岁以上):一次1-2片,4小时后再次服用,每日最大剂量为6片。 2.儿童:每日最大量为60mg/Kg,一般剂量为25-30Kg(约8-10岁)儿童每次1片,6小时后可再次服用,每日最多5片;30-35Kg(约10-12岁)儿童,每次1-2片,6小时后可再次服用,每日最多5片;35-50Kg(约12-15岁)儿童,每次1-2片,6小时后可再次服用,每日最多6片,必要时请遵医嘱。 3.25KG以下儿童用药,必须有医师指导。 4.对乙酰氨基酚主要通过肾脏排泄,因此老年患者应适当减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肝功能损坏者、服用大量维生素C产生肾结石者,禁用本品。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禁忌

成分

解热镇痛药。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等。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解热镇痛药。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等。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服用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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