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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四环素胶囊
盐酸四环素胶囊

盐酸四环素胶囊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四环素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4020055

生产企业: 山西康欣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四环素胶囊
盐酸四环素胶囊
盐酸非索非那定片
盐酸非索非那定片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盐酸四环素。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非索非那定。化学名称:α,α二甲基-4-[1-羟基-4-[4-(羟基二苯甲基)-1-派啶]丁基]-苯乙酸的盐酸盐。分子式:C32H39NO4·HCl分子量:538.13

生产企业

山西康欣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4020055

国药准字H2004090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

1.季节性过敏性鼻炎适用于缓解成人和6岁及6岁以上年龄儿童的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相关的症状,如打喷嚏,流鼻涕,鼻、腭、喉部发痒、眼睛发痒、潮湿、发红。 2.慢性特发性荨麻疹适用于治疗成人和6岁及6岁以上年龄儿童的慢性特发性荨麻疹的皮肤症状,能够显著减轻瘙痒和风团的数量。

用法用量

1、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 2、8岁以上小儿常用量:一日25-50mg/kg,分4次服用。 3、疗程一般为7-14日,支原体肺炎、布鲁菌病需3周左右。

1.季节性过敏性鼻炎 成人、12岁及12岁以上儿童,盐酸非索非那定的推荐剂量为60mg,一日2次,或180mg一日1次。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60mg,一日1次。6至11岁儿童,盐酸非索非那定的推荐剂量为30mg,一日2次,肾功能不全的儿童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30mg,一日1次。 2.慢性特发性荨麻疹 成人、12岁及12岁以上儿童,盐酸非索非那定的推荐剂量为60mg,一日2次。肾功能不全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60mg,一日1次。 6至11岁儿童,盐酸非索非那定的推荐剂量为30mg,一日2次。肾功能不全的儿童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30mg,一日1次。

副作用

对四环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常见不良反应为嗜睡、口干、困倦。 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包括倦睡,都不是剂量相关性的,并且在各年龄、性别和种族组之间是相似的。 文献报导,在美国一项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安慰剂对照试验中,12岁以上患者出现的发生率大于1%的不良反应如下: 每日两次口服盐酸非索非那定胶囊发生率大于1%的不良反应不良反应非索非那定60mg每日两次(n=679)安慰剂每日两次(n=671)病毒感染(感冒、流感)2.5%1.5%恶心1.6%1.5%痛经1.5%0.3%倦睡1.3%0.9%消化不良1.3%0.6% 疲劳1.3%0.9%每日一次口服盐酸非索非那定片发生率大于2%的不良反应副作用非索非那定180mg每日一次(n=283)安慰剂(n=293)头痛10.6%7.5%上呼吸道感染3.2%3.1%背痛2.8%1.4%实验室异常的发生频率和数量在盐酸非索非那定组和安慰剂治疗组是相似的。 在美国和加拿大进行的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安慰剂对照试验中,6-11岁儿童患者发生的不良反应如下: 副作用非索非那定30mg每日两次(n=209)安慰剂(n=229)头痛7.2%6.6%意外损伤2.9%1.3%咳嗽3.8%1.3%发热2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动物未表现明显的致畸作用,但由于对怀孕妇女未进行充分的、良好对照的研究,因此在怀孕期间只有当潜在的利益远大于对胎儿的危害时才能使用非索非那定。大鼠口服人用最大剂量3倍剂量时,观察到幼崽体重增长和存活率剂量相关性地下降。但对哺乳期妇女未进行充分的、良好对照的研究。因为许多药物均可以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慎用盐酸非索非那定。儿童用药:盐酸非索非那定对6岁以下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建立。老年用药:尚不能确定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的反应是否有差异。但是由于该药物经肾脏充分排泄,肾功能损伤的患者药物毒性反应发生的危险性有可能增加。而老年患者很可能有肾功能的下降,因此剂量的选择需谨慎,必要时需要进行肾功能监测。

成分

1、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

1.季节性过敏性鼻炎适用于缓解成人和6岁及6岁以上年龄儿童的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相关的症状,如打喷嚏,流鼻涕,鼻、腭、喉部发痒、眼睛发痒、潮湿、发红。 2.慢性特发性荨麻疹适用于治疗成人和6岁及6岁以上年龄儿童的慢性特发性荨麻疹的皮肤症状,能够显著减轻瘙痒和风团的数量。

药理作用

1、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减少。 2、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 3、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加重、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 4、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等,偶尔引起胰腺炎,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卧床的患者。 5、本品可致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肝毒性,但肝毒性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 6、变态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少数患者可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四环素的患者日晒时会有光敏现象。所以,应建议患者服用本品期间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则立即停药。 7、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发生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引起的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 8、四环素类的应用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炎、口角炎、舌炎、舌苔色暗或变色等。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过敏者对其他四环素类药物呈现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 (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四环素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 (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 3、长期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 4、应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管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 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 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 (1)由于本品可致肝损害,因此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 (2)由于本品可加重氮质血症,已有肾功能损害不宜应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须慎重考虑,并根据肾功能损害的程度,减量使用。 7、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心脏病患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避免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合用;5. 服药期间不宜饮酒;6. 过敏体质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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