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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磺酸
牛磺酸

牛磺酸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牛磺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0341

生产企业: 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牛磺酸片、牛磺酸胶囊、牛磺酸颗粒: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牛磺酸
牛磺酸
滴眼用利福平
滴眼用利福平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牛磺酸。

利福平。

生产企业

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

安徽三超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0341

国药准字H3402379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牛磺酸片、牛磺酸胶囊、牛磺酸颗粒: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治疗沙眼及敏感菌引起的眼部感染。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牛磺酸片: 口服。一次用量:1-2岁1片(0.4g),3-5岁1.5片(0.6g),6-8岁2片(0.8g),9-13岁2.5-3片(1.0-1.2g),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片(1.2-1.6g)。一日3次。 牛磺酸胶囊:口服。 1、2岁:一次0.4g;3-5岁:一次0.6g;6-8岁;一次0.8g;9-13岁:一次1.0-1.2g。 2、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1.6g。一日3次。 牛磺酸颗粒: 1、用法:口服。 2、用量:2岁0.4g,3-5岁0.6g,6-8岁0.8g,9-13岁1.0-1.2g,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1.2-1.6g,一日3次。 牛磺酸滴眼液: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或遵医嘱。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良寒、呼吸困难、头昏、发热、头痛、泪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等。此外尚可引起皮肤发红或皮疹(过敏反应)、瘙痒等症状。

禁忌

成分

牛磺酸片、牛磺酸胶囊、牛磺酸颗粒: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治疗沙眼及敏感菌引起的眼部感染。

药理作用

牛磺酸滴眼液:偶有一过性刺激反应。

利福平为半全成广谱杀菌剂,与依赖于DNA的聚酶的β亚单位牢固结合,抑制细菌RNA的合成,防止该酶与DNA连接,从而阻断RNA转录过程。

注意事项

牛磺酸片、牛磺酸胶囊、牛磺酸颗粒: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用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0、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牛磺酸滴眼液: 1、仅用于滴眼。 2、如发现溶液中出现浑浊或沉淀应停止使用。 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5、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6、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和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因使用利福平后可使尿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使用利福平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2.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一般肝病患者慎用。3.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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