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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磺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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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磺酸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牛磺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0341

生产企业: 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牛磺酸片、牛磺酸胶囊、牛磺酸颗粒: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牛磺酸
牛磺酸
卡培他滨片
卡培他滨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牛磺酸。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培他滨。

生产企业

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0341

国药准字H2020357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牛磺酸片、牛磺酸胶囊、牛磺酸颗粒: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结肠癌辅助化疗:卡培他滨适用于Dukes'C期、原发肿瘤根治术后、适于接受氟嘧啶类药物单独治疗的结肠癌患者的单药辅助治疗。其治疗的无病生存期(DFS)不亚于5-氟尿嘧啶和甲酰四氢叶酸联合方案(5-FU/LV)。卡培他滨单药或其他药物联合化疗均不能延长总生存期(OS),但已有试验数据表明在联合化疗方案中卡培他滨叫5-FU/LV改善生病生存期。医师在开具处方使用卡培他滨单药对Dukes’C期结肠癌进行辅助治疗时,可参考以上研究结果。用于支持该适应症的数据来自国外临床研究(见【临床试验】部分内容)。结直肠癌:卡培他滨单药或与奥沙利铂联合(XELOX)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的一线治疗。乳腺癌联合化疗:卡培他滨可与多西紫杉醇联合用于治疗含蒽环类药物方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乳腺癌单药化疗:卡培他滨亦可用于治疗对紫杉醇及含蒽环类药物化疗方案均耐药或对紫杉醇耐药和不能再使用蒽环类药物治疗(例如已经接受了累积剂量400mg/m2阿霉素或阿霉素同类药)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耐药的定义为治疗期间疾病继续进展(有或无初始缓解),或完成含有蒽环类药物的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胃癌:卡培他滨适用于不能手术的晚期或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牛磺酸片: 口服。一次用量:1-2岁1片(0.4g),3-5岁1.5片(0.6g),6-8岁2片(0.8g),9-13岁2.5-3片(1.0-1.2g),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片(1.2-1.6g)。一日3次。 牛磺酸胶囊:口服。 1、2岁:一次0.4g;3-5岁:一次0.6g;6-8岁;一次0.8g;9-13岁:一次1.0-1.2g。 2、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1.6g。一日3次。 牛磺酸颗粒: 1、用法:口服。 2、用量:2岁0.4g,3-5岁0.6g,6-8岁0.8g,9-13岁1.0-1.2g,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1.2-1.6g,一日3次。 牛磺酸滴眼液: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或遵医嘱。

培他滨片应在餐后30分钟内用水整片吞服。卡培他滨片片剂不得压碎或切割(见【不良反应】)。如果患者无法整片吞服卡培他滨片剂而必须压碎或切割,则应由接受安全操作细胞毒性药物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该操作。具体看内部说明。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研究者认为,在卡培他滨针对不同适应症进行单药治疗(结肠癌辅助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和转移性乳腺癌治疗)和进行联合化疗方案时都有可能发生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禁忌

成分

牛磺酸片、牛磺酸胶囊、牛磺酸颗粒: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结肠癌辅助化疗:卡培他滨适用于Dukes'C期、原发肿瘤根治术后、适于接受氟嘧啶类药物单独治疗的结肠癌患者的单药辅助治疗。其治疗的无病生存期(DFS)不亚于5-氟尿嘧啶和甲酰四氢叶酸联合方案(5-FU/LV)。卡培他滨单药或其他药物联合化疗均不能延长总生存期(OS),但已有试验数据表明在联合化疗方案中卡培他滨叫5-FU/LV改善生病生存期。医师在开具处方使用卡培他滨单药对Dukes’C期结肠癌进行辅助治疗时,可参考以上研究结果。用于支持该适应症的数据来自国外临床研究(见【临床试验】部分内容)。结直肠癌:卡培他滨单药或与奥沙利铂联合(XELOX)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的一线治疗。乳腺癌联合化疗:卡培他滨可与多西紫杉醇联合用于治疗含蒽环类药物方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乳腺癌单药化疗:卡培他滨亦可用于治疗对紫杉醇及含蒽环类药物化疗方案均耐药或对紫杉醇耐药和不能再使用蒽环类药物治疗(例如已经接受了累积剂量400mg/m2阿霉素或阿霉素同类药)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耐药的定义为治疗期间疾病继续进展(有或无初始缓解),或完成含有蒽环类药物的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胃癌:卡培他滨适用于不能手术的晚期或

药理作用

牛磺酸滴眼液:偶有一过性刺激反应。

注意事项

牛磺酸片、牛磺酸胶囊、牛磺酸颗粒: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用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0、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牛磺酸滴眼液: 1、仅用于滴眼。 2、如发现溶液中出现浑浊或沉淀应停止使用。 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5、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6、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 严格按照医嘱服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4.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5. 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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