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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氯化钠
口服氯化钠

口服氯化钠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口服氯化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0335

生产企业: 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补充电解质,维持体液平衡,用于治疗和预防脱水、低钠血症等症状。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口服氯化钠
口服氯化钠
风热感冒颗粒
风热感冒颗粒
主要成分

板蓝根、连翘、薄荷、荆芥穗、桑叶、芦根、牛蒡子、菊花、苦杏仁、桑枝、六神曲。

生产企业

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世禧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0335

国药准字Z5202019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补充电解质,维持体液平衡,用于治疗和预防脱水、低钠血症等症状。

疏风清热,利咽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有汗,鼻塞,头痛,咽痛,咳嗽,多痰。

用法用量

成人每日摄入量1.52.3克,分次随餐服用,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副作用

氯化钠过量可能导致水中毒、高血压、心脏负担加重、肾脏功能受损。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补充电解质,维持体液平衡,用于治疗和预防脱水、低钠血症等症状。

疏风清热,利咽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有汗,鼻塞,头痛,咽痛,咳嗽,多痰。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医嘱剂量服用;2. 避免与某些药物同时服用,可能产生相互作用;3. 高血压患者慎用;4. 肾功能不全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5.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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