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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质碳酸镁
重质碳酸镁

重质碳酸镁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重质碳酸镁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0323

生产企业: 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不适,如胃灼热、反酸和消化不良。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重质碳酸镁
重质碳酸镁
鲜竹沥
鲜竹沥
主要成分

本品为竹子加热后沥出的液体。

生产企业

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

江西民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0323

国药准字Z3602194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不适,如胃灼热、反酸和消化不良。

清热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中风舌强,痰涎壅盛,小儿痰热惊风。

用法用量

成人及儿童:口服,每次12克,每日34次,饭后服用。

口服。一次15~30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可能导致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腹泻等。长期大剂量使用可能引起碱中毒。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不适,如胃灼热、反酸和消化不良。

清热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中风舌强,痰涎壅盛,小儿痰热惊风。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避免与酸性物质接触;2. 存放于干燥、阴凉处;3. 防止受潮;4. 远离火源;5. 使用时佩戴防护装备。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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