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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
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

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0518

生产企业: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
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
阿德福韦酯片
阿德福韦酯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克林霉素磷酸酯。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德福韦酯。化学名称:9-[2-[[双[(特戊酰氧基)甲氧基]乙基]腺嘌呤。分子式:C20H32N5O8P分子量:501.48

生产企业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0518

国药准字H2008036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用法用量

1、深部肌肉注射时:使用前需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将药品稀释成小于60mg/ml浓度的药液。 2、静脉滴注时,每0.3g需用50-1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稀释成小于6mg/ml浓度的药液。缓慢滴注,通常每分钟不超过20mg。 3、成人:可经深部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 (1)轻中度感染:成人一日0.6-1.2g,分2-4次给药(q12h-q6h)。 (2)重度感染:成人一日1.2-2.7g,分2-4次给药(q12h-q6h)。 4、儿童:静脉滴注给药: (1)轻中度感染:一日按体重15-25mg/kg,分2-4次给药(q12h-q6h)。 (3)重度感染:一日按体重25-40mg/kg,分2-4次给药(q12h-q6h)。 5、或遵医嘱。

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本品与林可霉素、克林霉素有交叉耐药性,对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国外临床研究中常见不良反应为乏力、头痛、腹痛、恶心、(胃肠)胀气、腹泻和消化不良。国内临床研究中不良反应为尿RBC异常(5.1%)、血WBC减少(3.4%)、肌酸磷酸激酶升高(2.6%)、皮疹(2.5%)、脱发(1.7%)、尿WBC异常(1.7%)、尿蛋白异常(1.7%)、血小板减少(1.7%)、血RBC减少(0.8%);头痛(1.7%)、全身酸痛(0.9%)、腹泻(0.9%)、失眠(0.8%)。绝大多数均为轻或中度。

禁忌

成分

1、本品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药理作用

1、国外文献显示,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剂不良反应情况如下: (1)胃肠道反应:常见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肿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可发生在用药初期,也可发生在停药后数周。 (2)血液系统:偶可发生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血小板减少等;罕见再生障碍性贫血。 (3)过敏反应:可见皮疹、瘙痒等,偶见荨麻疹、血管性水肿和血清病反应等。罕见剥脱性皮炎、大疱性皮炎、多形性红斑和Steven-Johnson综合症。 (4)肝、肾功能异常,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黄疸等。 (5)静脉滴注可能引起静脉炎;肌肉注射局部可能出现疼痛、硬结和无菌性脓肿。 (6)其他:耳鸣、眩晕、念珠菌感染等。 2、国内克林霉素磷酸酯和盐酸克林霉素注射剂的不良反应报道有使用本品可能引起肾功能损害和血尿,另有极少数严重病例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急性肾功能衰竭、过敏性紫癜、抽搐、肝功能异常、胸闷、心悸、寒战、高热、头晕、低血压、耳鸣、听力下降等。

注意事项

1、本品和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无交叉过敏反应,可用于对青霉素过敏者。 2、本品禁止与氨苄青霉素、苯妥英钠、巴比妥类、氨茶碱、葡萄糖酸钙及硫酸镁配伍。 3、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4、如出现假膜性肠炎,可选用万古霉素0.125-0.5g口服,一日4次进行治疗。 5、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6、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7、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目前尚无详细的研究资料,尚不能作出明确的判断。因此孕妇使用本品应注意利弊。 (2)曾有报道口服克林霉素0.15g,静脉注射克林霉素磷酸酯0.6g时,乳汁出现的药量范围为:0.7-3.8mcg/ml,因为克林霉素可能在新生儿中引起不良反应,哺乳期妇女必须停止使用本品。 9、儿童用药:一个月的小儿不宜应用。4岁以内儿童慎用。小儿(新生儿到16岁)使用本品时,应注意肝肾功能监测。 10、老年用药: (1)克林霉素的药代动力学研究已证明。口服或静脉注射克林霉素后正常肝肾功能的年轻患者与老年患者之间药代动力学无明显差异。 (2)克林霉素的临床研究还未包括有充分数量的65岁和65岁以上的患者,目前难以判断是否老年人的临床反应与年轻患者有明显不同。但是,临床经验提示与抗生素有关的结肠炎和所见到的腹泻(有艰难梭状杆菌引起)老年人中发生较多(>60岁),而且是比较严重的。因此老年人使用本品时应注意仔细观察或监测这些人所发生的腹泻。 11、药物过量: (1)在小鼠中静脉注射剂量为855mg/kg和大鼠口中口服或皮下注射剂量为2618mg/kg时发现有明显的致死性,在小鼠中未见到过惊厥和抑郁。 (2)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都未能有效清除血清中的克林霉素。

1.病人停止乙肝治疗会发生肝炎急性加重,包括停止使用阿德福韦酯。因此,停止乙肝治疗的病人应密切监测肝功能,若必要,应重新进行抗乙肝治疗。 2. 对于肾功能障碍或潜在肾功能障碍风险的病人,使用阿德福韦酯慢性治疗会导致肾毒性。这些病人应密切监测肾功能并适当调整剂量。 3.使用阿德福韦酯治疗前,应对所有病人进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xxx)抗体检查。使用抗乙肝治疗药物,如阿德福韦酯,会对慢性乙肝病人携带的未知或未治疗的xxx产生作用,也许会出现xxx耐药。 4.单用核苷类似物或合用其他抗逆转录病毒 药物会导致乳酸性酸中毒和严重的伴有脂肪变性的肝肿大,包括致命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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