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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芬伪麻咀嚼片
美芬伪麻咀嚼片

美芬伪麻咀嚼片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美芬伪麻咀嚼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0226

生产企业: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美芬伪麻咀嚼片
美芬伪麻咀嚼片
羟甲烟胺片
羟甲烟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活性成份为羟甲烟胺。

生产企业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健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0226

国药准字H4302135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本品适用于胆囊炎、胆管炎,亦可用于病毒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1片,一日3次,饭后咀嚼服用。

口服,一次0.5 g~1.0g,一日3次,饭前服,连服2~4天后改为一次0.5g,一日3~4次。

副作用

副作用可能包括头痛、口干、心悸、失眠、恶心、便秘、皮疹等。

一般耐受良好。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本品适用于胆囊炎、胆管炎,亦可用于病毒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状腺疾病患者慎用;3. 避免与酒精同服;4.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 服用后不宜驾驶或操作机械。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避免与酒精同服;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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