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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苯海索
盐酸苯海索

盐酸苯海索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苯海索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2784

生产企业: 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苯海索
盐酸苯海索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滴眼液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苯海索。

本品主要成份含20%的小牛血去蛋白是取物,小牛血去白提取物主要含有多种游离氨基酸、低分子肽和寡糖。

生产企业

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2784

国药准字H2007029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用于各种起因的角膜溃疡,角膜损伤,由碱或酸引起的角膜灼伤,大泡性角膜炎,神经麻痹性角膜炎,角膜和结膜变性。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苯海索片: 口服。 1、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开始一日1-2mg,以后每3-5日增加2mg,至疗效最好而又不出现副反应为止,一般一日不超过10mg,分3-4次服用,须长期服用。极量一日20mg。 2、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第一日2-4mg,分2-3次服用,以后视需要及耐受情况逐渐增加至5-10mg。 3、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

外用,将滴眼液滴于眼部患处,每次1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青光眼、尿潴留、前列腺肥大患者。

罕见过敏反应,个别患者用后偶有一过性眼刺激。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以防对胎儿或婴儿的潜在副作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请遵医嘱。

成分

本品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用于各种起因的角膜溃疡,角膜损伤,由碱或酸引起的角膜灼伤,大泡性角膜炎,神经麻痹性角膜炎,角膜和结膜变性。

药理作用

1、常见口干、视物模糊等,偶见心动过速、恶心、呕吐、尿潴留、便秘等。 2、长期应用可出现嗜睡、抑郁、记忆力下降、幻觉、意识混浊。

注意事项

伴有动脉硬化者,对常用量的抗帕金森病药容易出现精神错乱、定向障碍、焦虑、幻觉及精神病样症状应慎用。

1. 严格按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接触眼睛以外的部位;3. 滴眼后如有不适,立即停用并咨询医生;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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