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磺胺嘧啶银
磺胺嘧啶银

磺胺嘧啶银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磺胺嘧啶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2775

生产企业: 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小面积、轻度烧烫伤继发创面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磺胺嘧啶银
磺胺嘧啶银
感冒灵颗粒
感冒灵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磺胺嘧啶银。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生产企业

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2775

国药准字Z440219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小面积、轻度烧烫伤继发创面感染。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磺胺嘧啶银软膏、磺胺嘧啶银乳膏: 局部外用,直接涂于创面,约1.5mm厚度。一日1次。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对磺胺类药物及银盐过敏者禁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小面积、轻度烧烫伤继发创面感染。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药理作用

1、可见局部刺激性、皮疹、皮炎、药物热、肌肉疼痛、血清病样反应等过敏反应。 2、由于本品局部外用可能有部分吸收,因此可能出现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炎症、肝功能减退、恶心、呕吐和腹泻等。

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本品可能引起新生儿贫血和核黄疸,故新生儿不宜使用。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6、不宜大面积使用,以免增加吸收中毒。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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