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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硝唑胶囊
甲硝唑胶囊

甲硝唑胶囊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甲硝唑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3215

生产企业: 哈尔滨市龙生北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治疗扬道和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胸膜阿米巴病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甲硝唑胶囊
甲硝唑胶囊
左炔诺孕酮炔雌醚片
左炔诺孕酮炔雌醚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硝唑。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左炔诺孕酮6mg,炔雌醚3mg。

生产企业

哈尔滨市龙生北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3215

国药准字H1102137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适用于治疗扬道和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胸膜阿米巴病等)。

本品有抑制排卵的作用,为女用长效口服避孕药。

用法用量

口服。 1、成人常用量 (1)厌氧菌感染:一次0.5g,一日3次,疗程7日或更长,一日最大剂量不得大于4g。 (2)肠道感染:一次0.5g,一日3次。 (3)抗生素相关肠炎:一次0.5g,一日3-4次。 (4)幽门螺杆菌相关胃炎及消化性溃疡:一次0.5g,一日3次,与其他抗生素合用,疗程7-14日。 (5)原虫感染: ①肠道阿米巴病,一次0.4-0.6g,一日3次,疗程7日。 ②肠道外阿米巴病,一次0.6-0.8g,一日3次,疗程20日。 ③贾第虫病,一次0.4g,一日3次,疗程5-10日。 ④麦地那龙线虫病,一次0.2g,疗程7日。 ⑤小袋虫病,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日。 ⑥皮肤利什曼病,一次0.2g,一日4次,疗程10日,间隔10日后重复一疗程。 ⑦滴虫病,一次0.2g,一日4次,疗程7日;可同时用栓剂,每晚0.5g置入阴道内,连用7-10日。 2、小儿常用量 (1)厌氧菌感染:一日按体重20-50mg/kg口服。 (2)阿米巴病:一日按体重35-50mg/kg,分3次口服,疗程10日。 (3)滴虫病、小袋虫病、麦地那龙线虫病、贾第虫病:一日按体重15-25mg/kg,分3次口服,疗程10日。

1.月经的当天算起,第5天午饭后服药一次,间隔20天服第二次,或月经第5天及第10天各服1片,以后均以第二次服药日期,每月服1片,一般在服药后6~12天有撤退性出血。2.原服用短效口服避孕药改服长效避孕药时,可在服完22片后的第二天接服长效避孕药1片,以后每月按开始服长效避孕药的同一日期服药1片。

副作用

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

1.类早孕反应:和短效口服避孕药表现相似,但比较严重,开始服药的前几个周期表现较重,反应发生时间一般在服药后8~12小时,因此将服药时间定于午饭后,使反应高潮恰在熟睡中,可使之减轻。2.白带增多:为长效口服避孕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多发生在3~6周期之后。3.少数人发生月经过多或闭经。4.其他有胃痛、浮肿、乳房胀痛、头痛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服药后可使乳汁减少,帮应于产后半年开始服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1、本品适用于治疗扬道和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胸膜阿米巴病等)。

本品有抑制排卵的作用,为女用长效口服避孕药。

药理作用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 2、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 3、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注意事项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4、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8、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动物试验发现腹腔给药对胎仔具毒性,而口服给药无毒性。本品对胎儿的影响尚无足够和严密的对照观察,因此孕妇禁用。甲硝唑在乳汁中浓度与血中相仿。动物试验显示甲硝唑对幼鼠具致癌作用,因此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若必须用药,应暂停哺乳,并在疗程结束后24-48小时方可重新哺乳。 12、儿童用药:儿童应慎用并减量使用。 13、老年用药: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药代动力学有所改变,需监测血药浓度。 14、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本品适用于长期同居夫妇避孕,每月只需服药一次,但必须在医务人员指导下按规定用药。 2.初次服药后10~15天来一次月经,开始服药的两次月经周期有些缩短,属于正常现象,第三次转为正常。 3.服药期间有个别人因体内雌激素不足而发生阴道出血,可加服炔雌醇片,每天每次1片(0.005~0.01mg)或遵医嘱。 4.服药期间定期体检,发现异常及时停药。 5.如需生育,应停药或采取其它避孕措施,半年后再怀孕。 6.凡患有急慢性肝炎、肾功能不全、肿瘤、子宫肌瘤、乳房肿块、糖尿病、血栓性疾病、心脏病、哺乳期妇女、严重高血压禁用。既往月经不调、有闭经史者,产后或流产后未恢复正常月经者,不宜服用。 7.服避孕药的吸烟妇女并发心血管病(中风、心肌梗塞等)较不吸烟者多,因此服避孕药妇女应停止吸烟,或吸烟妇女(特别是年龄超过35~40岁者)不宜服避孕药。 8.出现下列症状时应停药:怀疑妊娠、血栓栓塞病、视觉障碍、原因不明剧烈性头疼或偏头疼、出现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精神抑郁、缺血性心脏病等。 9.严格按照规定方法服药,漏服药不仅可以发生突破性出血,还可导致避孕失败。 10.服药期限,以连续3~5年为宜,停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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