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新液
通用名称:康复新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0054
生产企业: 昆明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通利血脉,养阴生肌。内服:用于瘀血阻滞,胃痛出血,胃、十二指肠溃疡;以及阴虚肺痨,肺结核的辅助治疗。外用:用于金疮、外伤、溃疡、瘘管、烧伤、烫伤、褥疮之创面。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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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赛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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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0ml*3瓶 |
100ml:氧氟沙星0.2g与氯化钠0.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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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合剂 |
注射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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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美洲大蠊干燥虫体的乙醇提取物。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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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的液体;气微腥臭,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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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昆明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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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054 |
国药准字H20033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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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通利血脉,养阴生肌。内服:用于瘀血阻滞,胃痛出血,胃、十二指肠溃疡;以及阴虚肺痨,肺结核的辅助治疗。外用:用于金疮、外伤、溃疡、瘘管、烧伤、烫伤、褥疮之创面。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埃希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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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或遵医嘱;外用,用医用纱布浸透药液后敷于患处,感染创面先清创后再用本品冲洗,并用浸透本品的纱布填塞或敷用。 |
静脉缓慢滴注。 成人常用量:|1.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2.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7日;|3.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10~14日。|3.前列腺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6周;衣原体宫颈炎或尿道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4.单纯性淋病:一次0.4g,单剂量。|5.伤寒: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10~14日。|6. 铜绿假单胞菌感染或较重感染:剂量可增至一次0.4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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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胀、腹痛、腹泻等。用药部位:红肿、疼痛等。皮肤:皮疹、瘙痒等。其他:头晕、头痛、胸闷、心悸、潮红、呼吸困难、过敏反应等,有局部麻木、过敏性休克等个案报告。 |
1.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 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较少见。|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 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注射部位刺激症状,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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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对本品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 2.哮喘患者禁用。 3.孕妇禁用。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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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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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需暂停哺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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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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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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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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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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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晕、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较少见。 4、偶可发生: (1)癲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模糊、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静脉炎。 (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5)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白细胞降低,注射部位刺激症状,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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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过敏体质者慎用。 |
1.本品每0.2g静脉滴注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5.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6.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7.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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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