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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苯海明
茶苯海明

茶苯海明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茶苯海明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166

生产企业: 上海新华联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防治晕动病,如晕车、晕船、晕机所致的恶心、呕吐。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茶苯海明
茶苯海明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茶苯海明。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生产企业

上海新华联制药有限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0166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防治晕动病,如晕车、晕船、晕机所致的恶心、呕吐。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茶苯海明片: 1、口服,成人一次1片。 2、预防晕动病应在出发前30分钟服药,治疗晕动病时每4小时服药一次;1日用量不得超过6片。 3、7-12岁儿童一次0.5-1片,一日不得超过4片。 茶苯海明含片: 当开始出现恶心、呕吐、眩晕等症状时含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不超过5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1、对其他乙醇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新生儿及早产儿禁用。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防治晕动病,如晕车、晕船、晕机所致的恶心、呕吐。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1、常见不良反应有:迟钝、思睡、注意力不集中、疲乏、头晕,也可有胃肠不适。 2、罕见:幻觉、视力下降、排尿困难、皮疹等反应。

注意事项

茶苯海明片: 1、可与食物、果汁或牛奶同服,以减少对胃刺激。 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得与其他中枢神经抑制药(如一些镇静安眠药)及三环类抗抑郁药同服。 4、老年人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茶苯海明含片: 1、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得与其他中枢神经抑制药(如一些镇静安眠药)及三环类抗抑郁药同服。 3、老年人慎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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