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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林佐胺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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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林佐胺滴眼液

布林佐胺滴眼液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布林佐胺滴眼液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140976

生产企业: s.a.ALCON-COUVREUR n.v.

功能主治:适用于下列情况降低升高的眼压: 高眼压症开角型青光眼可以作为对β阻滞剂无效,或者有使用禁忌证的患者单独的治疗药物,或者作为β阻滞剂的协同治疗药物。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布林佐胺滴眼液
布林佐胺滴眼液
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主要成分

活性成分:布林佐胺。

盐酸左氧氟沙星。化学名:(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氟代-7H吡啶苯盐酸左氧氟沙星。化学名:(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氟代-7H吡啶苯盐酸左氧氟沙星。化学名:(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氟代-7H吡啶苯

生产企业

s.a.ALCON-COUVREUR n.v.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140976

国药准字H1999005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下列情况降低升高的眼压: 高眼压症开角型青光眼可以作为对β阻滞剂无效,或者有使用禁忌证的患者单独的治疗药物,或者作为β阻滞剂的协同治疗药物。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轻重感染: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用法用量

当作为单独或者协同治疗药物时,其使用剂量是往患眼结膜囊内滴1滴派立明,每天两次。有些患者每天三次时效果更佳。通常推荐在点药后压迫鼻泪道或者是轻轻闭上眼睛。这样可以减少眼部应用时全身的吸收剂量,从而减少全身副作用。当用派立明替代另外种抗青光眼药物时,停用该药物,并在第二天开始使用派立明。假如同时应用不止一种抗青光眼眼药时,每种药物的滴用时间至少间隔5分钟。

口服,成人每次0.1~0.2g,每日两次。病情偏重者可增为每日三次。

副作用

在超过1500名患者参加的单独使用派立明或者联合0.5%噻吗心安使用的临床研究中,最常见的治疗相关的不良反应和局部症状是:味觉改变(口苦或者异味)(5.3%),滴药后一过性视物模糊,待续几秒到几分(4.8%)。 下列是派立明临床研究中报道的明确的、很可能或者可能与治疗有关的不良反应。它们的发生概率是常见(不到10%)或者少见(不到1%) 眼度作用 常见:礼物模糊,眼部不适(滴药时灼烧感或者刺痛),异物感和眼部充血。 少见:眼干、眼疼、眼分泌物增多、瘙痒、角膜炎、睑炎、结膜炎、睑缘硬结、发粘感、流泪、眼疲莲、角膜病变、结膜滤泡和视力异常。 下列眼部影响仅见于派立明与噻吗心安联合使用: 少见:角膜糜烂 全身作用 派立明是一种可被全身吸收的磺胺类碳酸酐酶抑制剂。因此虽然临床观察中没有发现与该类药物相关的其它副作用,但这些不良反应可能出现。 味觉异常(滴药后口苦和异味)是临床观察中报告的与派立明使用有关的最常见的全身不良反应。这可能和药物通过鼻泪管到达鼻咽部有关。滴药后压迫鼻泪道以及轻轻闭上眼睛有助于减少这种不良反应的发生(参见[用法用量])。 全身整体作用 少见:胸痛、

1.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 2.妊娠及哺乳期妇女; 3.18岁以下患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没有研究派立明在孕妇中使用情况。动物实验显示有生殖毒性。对人类的潜在危害还不得而知。除非明确的需要,孕妇不要使用派立明。哺乳期妇女现在还不知道布林左胺是否通过人类的乳汁排泌,但可通过小鼠的乳汁排泌。因此在母乳喂养时强烈推荐避免使用派立明。儿童用药:没有派立明在18岁以下儿童应用的效果和安全性的资料。不推荐这些患者使用派立明。老年用药:对于老年人没有更改药物剂量的必要。

儿童注意事项: 18岁以下患者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 老人注意事项: 高龄患者应慎用。一般采用1次100mg(1粒)、1日2次给药,并注意用药间隔。

成分

适用于下列情况降低升高的眼压: 高眼压症开角型青光眼可以作为对β阻滞剂无效,或者有使用禁忌证的患者单独的治疗药物,或者作为β阻滞剂的协同治疗药物。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轻重感染: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药理作用

本品具有广谱抗菌作用,抗菌作用强,对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和流感嗜血杆菌、嗜肺军团菌、淋病奈瑟菌等革兰阴性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和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也有抗菌作用,但对厌氧菌和肠球菌的作用较差。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体外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两倍。其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细菌DNA旋转酶的活性,阻止细菌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注意事项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4.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或其他过敏状需停药。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7.偶有用药后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如有上述症状发生,须立即停药,直至症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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