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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羟甲唑啉
盐酸羟甲唑啉

盐酸羟甲唑啉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羟甲唑啉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3421

生产企业: 常州亚邦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缓解过敏性结膜炎,非感染性结膜炎的眼部症状以及解除过敏、干眼、游泳、烟雾、佩戴接触镜、眼疲劳等因素引起的眼部充血。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羟甲唑啉
盐酸羟甲唑啉
复方环磷酰胺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羟甲唑啉。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生产企业

常州亚邦制药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3421

国药准字H120210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用于缓解过敏性结膜炎,非感染性结膜炎的眼部症状以及解除过敏、干眼、游泳、烟雾、佩戴接触镜、眼疲劳等因素引起的眼部充血。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羟甲唑啉滴眼液: 滴眼,每次1-2滴,每8小时1次。 盐酸羟甲唑啉滴鼻液、盐酸羟甲唑啉喷雾剂: 滴鼻。成人和6岁以上儿童,一次一侧1-3滴,早晚各一次。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盐酸羟甲唑啉滴眼液: 禁用于一些不能散瞳的患者(如闭角型青光眼,重度窄角的患者),也禁用于对该药成分过敏的患者。 盐酸羟甲唑啉滴鼻液、盐酸羟甲唑啉喷雾剂: 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孕妇及2周岁以下儿童禁用。正在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帕吉林、苯乙肼、多塞平等)治疗的患者禁用。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1、本品用于缓解过敏性结膜炎,非感染性结膜炎的眼部症状以及解除过敏、干眼、游泳、烟雾、佩戴接触镜、眼疲劳等因素引起的眼部充血。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药理作用

盐酸羟甲唑啉滴眼液: 对某些过敏的病人可能引起瞳孔散大而导致眼内压升高,尚未有局部使用本品吸收后引起全身反应的报道。 盐酸羟甲唑啉滴鼻液、盐酸羟甲唑啉喷雾剂: 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少数人有轻微烧灼感、针刺感、鼻黏膜干燥以及头痛、头晕、心率加快等反应。罕见过敏反应。

注意事项

盐酸羟甲唑啉滴眼液: 1、未经控制的高血压,心律紊乱,高血糖(糖尿病),甲亢患者以及正在使用其他药物治疗的患者慎用。 2、拟交感神经药应慎用于正在全身应用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的病人,以免引起血压升高。 3、眼部使用拟交感神经药物很少引起心血管系统的反应,过量可能引起儿童或部分敏感成人外周血管的收缩,心率减慢及血压升高。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除非医师认为必要,否则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不应使用本品。 5、儿童用药:儿童应用时,可出现镇静作用,但是,眼部使用后的吸收量少,很少引起嗜睡,大剂量意外食入后可能引起严重的中枢神经系统抑制。 6、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无需剂量调整。 7、药物过量:过量使用通常不会引起急症。如果意外滴眼过量,用水或生理盐水冲洗眼晴。如果意外食入,则促使呕吐以及实行洗胃。应监测血压,必要时应采取常规支持疗法。 盐酸羟甲唑啉滴鼻液、盐酸羟甲唑啉喷雾剂 1、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 2、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等患者慎用。 3、2-6岁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如使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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