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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戊酰胺
丙戊酰胺

丙戊酰胺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丙戊酰胺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3021874

生产企业: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类型癫痫。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丙戊酰胺
丙戊酰胺
丁桂儿脐贴
丁桂儿脐贴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戊酰胺。

丁香、肉桂、荜茇。辅料为凡士林、甘油、石蜡等。

生产企业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3021874

国药准字B2002088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类型癫痫。

健脾温中,散寒止泻。适用于小儿泄泻,腹痛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丙戊酰胺片:口服。 1、成人:一日0.6-1.2g,分3次服用。 2、儿童:一日10-30mg/kg,分2-3次服用。 丙戊酰胺胶囊:口服。成人:一次2-4粒,一日3次。儿童:一日10-30mg/kg,分3次服用。 丙戊酰胺栓:肛门给药。按体重一次8-18mg/kg,一日2次或遵医嘱。2岁以下儿童一次100mg,一日2次;2-7岁儿童一次200mg,一日2次;7-15岁儿童一次400mg,一日2次;16岁以上成人一次600mg,一日2次。

外用。贴于脐部,一次1贴,24小时换药一次。

副作用

1、有药源性黄疸个人史或家族史者禁用。 2、有肝病或明显肝功能损害者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皮疹、瘙痒、红斑、过敏反应、皮肤红肿、局部肿胀、皮炎、斑丘疹、水泡疹等,有皮肤溃疡个案报告。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类型癫痫。

健脾温中,散寒止泻。适用于小儿泄泻,腹痛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丙戊酰胺片、丙戊酰胺胶囊: 1、治疗早期常出现头昏、恶心、呕吐、嗜睡、乏力,食欲增加或减少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 2、可引起月经周期改变。 3、较少见短暂的脱发、头痛、过敏、手颤、多梦、不安和急躁。 4、长期服用偶见胰腺炎及急性肝坏死。 5、可使血小板减少引起紫癜、出血和出血时间延长,应定期检查血象。 6、对肝功能有损害,服用2个月要检查肝功能。 7、偶有走路不稳、视力模糊、眼胀眼花、耳鸣、乳房增大。 8、偶有听力下降和可逆性听力损坏。 丙戊酰胺栓: 本品在使用过程中,少数患者会出现食欲改变、恶心呕吐、头痛头昏、乏力嗜睡等症,停药后自行消失。

注意事项

丙戊酰胺片: 1、有血液病、肝病史、肾功能损害、器质性脑病患者慎用。 2、停药时应逐渐减量以防再次出现发作;取代其他抗惊厥药物时,本品应逐渐增加用量,而被取代药应逐渐减少用量。 3、外科手术或其他急症治疗时应考虑可能遇到的时间延长,或中枢神经抑制作用的增强。 4、用药前和用药期间应定期作全血细胞(包括血小板)计数、肝肾功能检查。 5、对诊断的干扰,尿酮试验可出现假阳性,甲状腺功能试验可能受影响。 6、使乳酸脱氢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并提示无症状性肝脏中毒。血清胆红素可能升高提示潜在的严重肝脏中毒。 7、出现意识障碍、肝功能异常、胰腺炎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停药。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能通过胎盘,动物实验丙戊酸有致畸的报道,在临床应用中偶有乳房增大、泌乳减少的现象,孕妇应权衡利弊,慎用。 9、儿童用药:本品可蓄积在发育的骨骼内,应注意。 10、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1、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丙戊酰胺胶囊: 口服。成人:一次2-4粒,一日3次。儿童:一日10-30mg/kg,分3次服用。 丙戊酰胺栓: 1、用药前排空大便。 2、用药期间避免饮酒。 3、本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副作用,往往提示血药浓度过高,故有条件时,最好进行血药浓度检查。 4、有血液病、肝病史、肾功能损害、器质性脑病时慎用。 5、出现意识障碍、肝功能异常、胰腺炎等严重副反应时应停药。 6、本品主药有升华性质,正常贮藏时栓剂表面如出现白色绒毛,可继续使用,不影响疗效。 7、栓剂由于受热变软时,可将栓剂连同外壳置冷水中冷却,变硬后即可使用。 8、用时为避免副反应,可自小剂量开始,逐步加大使用剂量。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能透过胎盘屏障,动物试验有致畸的报道,人类尚未能证实,但孕妇应慎用。 (2)丙戊酸可经乳腺分泌入乳汁,浓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10%,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感染性腹泻,如肠炎、痢疾等,或出现发热、烦闹、泻下急迫、大便次数明显增多等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器质性疾病所致腹泻,如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等,应去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用药后如出现皮疹、瘙痒等情况,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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