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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盐酸多西环素
注射用盐酸多西环素

注射用盐酸多西环素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盐酸多西环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405

生产企业: 海南通用康力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下列微生物引起的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盐酸多西环素
注射用盐酸多西环素
吉非替尼片
吉非替尼片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多西环素。

本品主要成份为吉非替尼。辅料:乳糖、微晶纤维素、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十二烷基硫酸钠、聚乙烯吡咯烷酮K29/32、硬脂酸镁、薄膜包衣预混剂(胃溶型)。薄膜包衣预混剂(胃溶型)组成为:聚乙烯醇、聚乙二醇、二氧化钛、黄氧化铁、红氧化铁。

生产企业

海南通用康力制药有限公司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405

国药准字H2019336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适用于下列微生物引起的感染:

本品单药适用于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疗(见【注意事项】)。

用法用量

1、缓慢静脉滴注,应避免快速给药。 2、成人:常用量为首日200mg,分一次或两次静脉滴注;以后根据感染的程度每日给药100-200mg,分一次或两次静脉滴注。 3、梅毒一期、二期治疗,建议每日给药300mg,疗程至少10天。 4、6岁以上儿童:45kg或45kg以下儿童首日,4.4mg/kg,一次或两次静脉滴注;以后根据感染的程度每日给药2.2-4.4mg/kg。体重超过45kg的儿童按成人剂量给药。 5、吸入性炭疽:一次100mg,一日2次。注射给药仅在口服给药没有应用指征时方可应用,且连续注射一段时间后需改用口服药物,疗程至少持续2个月。体重不超过45kg的儿童推荐剂量为2.2mg/kg,一日2次。 6、按缓慢滴注要求,输液时间一般为2-4小时,100mg剂量为0.4-0.5mg/ml的浓度注射给药,建议滴注时间不少于2小时,增加剂量则增加输液时间。治疗维持到发热症状结束24-48小时后。 7、溶液的制备:将本品0.1g瓶中内容物用10ml灭菌注射用水或下列任何一种静脉注射用溶剂溶解成10mg/ml的溶液,每100mg多西环素用200-250ml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林格式注射液稀释,这样就得到了浓度为0.4-0.5mg/ml的溶液。其他浓度的溶液制备方法可将10mg/ml的溶液按比例稀释,但浓度低于0.1mg/ml或高于1mg/ml的溶液不宜使用。

吉非替尼的推荐剂量为250mg(1片),一日1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其余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对任何一种四环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安全性特征概述:来自ISELINTEREST和IPASS三项平期临床试验(包括2462例接受吉非巷尼250mg每日一次单药治疗的患者)的汇总数据集中,最常见(发生率20%以上)的药物不良反应(ADRs)为腹泻和皮肤反应(包括皮疹、痤疮、皮肤干燥和瘙痒),一般见于服药后的第一个月内,通常是可逆性的。其余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使用:目前尚无吉非替尼用于妊娠期女性的资料。在器官发生期给予可产生母体毒性剂量的吉非替尼:在大鼠中可观察到成骨不全的发生率升高,在家免中可观察到胎儿体重下降。在大鼠中未观察到畸型,仅在产生严重母体毒性的剂量下可在家免中观察到畸型。在接受吉非替尼治疗期间,要劝告育龄女性避免妊娠。哺乳期使用在接受吉非替尼治疗期间,应建议哺乳母亲停止母乳喂养。目前尚无吉非替尼用于哺乳期女性的资料。尚不知吉非替尼或其代谢产物是否会分泌入人乳,但当给予哺乳大鼠口服5mg/kg吉非替尼(按体表面积计为临床用药剂量的0.2倍),吉非替尼及某些代谢产物广泛分泌入乳汁。在大鼠妊娠及分娩期间给予吉非替尼20mg/kg/天(按体表面积计为临床用药剂量的0.7倍)的剂量,可减少幼鼠的存活率。儿童用药:目前尚无吉非替尼用于18岁以下儿童或青少年患者安全性与疗效的资料,故不推荐使用。老年用药:临床试验中在65岁及以上患者和65岁以下患者间未观察到整体安全性差异。尚无充足信息评估年龄较大和较小患者间的有效性差异。无需根据患者年龄调整剂量。见【用法用量】。

成分

1、本品适用于下列微生物引起的感染:

本品单药适用于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疗(见【注意事项】)。

药理作用

1、胃肠道厌食、恶心、呕吐、腹泻、舌炎、吞咽困难、小肠结肠炎以及肛门和生殖器的炎性损伤(念珠菌过度生长)。口服或注射给药的四环素类药物都会导致该类反应的发生。 2、皮肤斑疹、斑丘疹、红斑。偶见剥脱性皮炎。光敏性皮炎。 3、肾毒性BUN的升高已有报道,并有明显的剂量依赖性。 4、过敏反应风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反应、过敏性紫癜、心包炎和红斑狼疮症状加重。 5、婴儿囟门突出和成人良性颅内高压的现象已有报道。这种反应在停药后会很快消失。 6、血液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症、中性白细胞减少症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已见报道。

注意事项

1、在牙齿生长发育期(怀孕后期、婴儿期以及8岁前儿童)使用四环素类药物,会造成永久性牙齿变色(黄-灰-褐)。 2、这种不良反应常见于长期使用本类药物的患者,但短期内多次给药的患者也发现此类不良反应。牙釉质发育不全也见报道。因此,除非其他药物无效或禁用,该年龄段患者不适宜使用四环素类药物。 3、表现为强度晒斑的光敏性反应已在服用四环素类药物的人群中发现。易暴露于太阳光照和紫外灯照射的患者应注意服用四环素类药物会发生该类反应,当皮肤有出现红斑的症状时应马上停止治疗。 4、四环素类的抗代谢作用可以导致BUN的升高,但迄今为止的研究表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多西环素不会发生此类反应。 5、由于抗菌药会妨碍青霉素的抗菌作用,应避免与青霉素合用。 6、当怀疑性病与梅毒共存时,用药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每月进行血清检查,至少持续四个月。 7、由于四环素类能降低血浆凝血酶的活性,进行抗凝治疗的患者应降低抗凝剂的用量。 8、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各器官功能的检查,如造血功能、肾功能和肝功能检查。 9、所在A型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感染应至少治疗10天。 10、同其他抗菌药一样,使用该药会造成非敏感菌(包括真菌)的过度增长。如果发生二次感染,应停止使用,用合适的治疗方法取代。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静脉注射多西环素的研究还未进行。在无医嘱的情况下,不得给孕妇使用。 (2)动物实验表明,四环素类药物能通过胎盘,在胎儿组织中发现药物,对胎儿的发育有毒性(防碍骨骼的生长)。在动物怀孕初期用药产生的胚胎毒性已有记载。 (3)哺乳期妇女服用该类药物后乳汁中发现药物存在。 12、儿童用药:因为未证实使用的安全性,8岁以下儿童应避免使用多西环素。同其他四环素类药物一样,多西环素在成骨组织与钙紧密结合。已发现,以25mg/kg的剂量口服给药(每六小时一次),幼儿的腓骨生长率降低,停药后可恢复。 13、老年用药:本品长期使用对肝有损伤,应慎用。 14、药物过量:如果一旦过量使用了本品,应立即停药,并积极采取对症治疗措施。需要注意的是血液透析并不能改变本品的半衰期,并且不能给患者带来益处。

1. 服药期间避免同时使用CYP3A4强抑制剂或诱导剂;2. 监测肝功能;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避免与食物同服;5. 出现严重皮疹或肝功能异常时需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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