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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维酸钾-微晶纤维素(1:1)
克拉维酸钾-微晶纤维素(1:1)

克拉维酸钾-微晶纤维素(1:1)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克拉维酸钾-微晶纤维素(1:1)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9968

生产企业: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克拉维酸钾与微晶纤维素的组合主要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多种感染,包括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克拉维酸钾-微晶纤维素(1:1)
克拉维酸钾-微晶纤维素(1:1)
阿胶
阿胶
主要成分

驴皮。辅料:冰糖、黄酒、豆油。

生产企业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太极集团甘肃天水羲皇阿胶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9968

国药准字Z6202119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克拉维酸钾与微晶纤维素的组合主要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多种感染,包括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补血滋阴,润燥,止血。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心烦不眠,肺燥咳嗽。

用法用量

成人和儿童(体重大于40kg):口服,每次375750mg,每12小时一次。儿童(体重小于40kg):按体重给药,每次9mg/kg,每12小时一次。

烊化兑服,3~9克。

副作用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腹泻、恶心、呕吐、皮疹和过敏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克拉维酸钾与微晶纤维素的组合主要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多种感染,包括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补血滋阴,润燥,止血。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心烦不眠,肺燥咳嗽。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过敏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避免与酒精同服;5. 服用期间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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