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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维酸钾-微晶纤维素(1:1)
克拉维酸钾-微晶纤维素(1:1)

克拉维酸钾-微晶纤维素(1:1)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克拉维酸钾-微晶纤维素(1:1)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9968

生产企业: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克拉维酸钾与微晶纤维素的组合主要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多种感染,包括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克拉维酸钾-微晶纤维素(1:1)
克拉维酸钾-微晶纤维素(1:1)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

生产企业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乐尔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9968

国药准字Z1098312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克拉维酸钾与微晶纤维素的组合主要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多种感染,包括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成人和儿童(体重大于40kg):口服,每次375750mg,每12小时一次。儿童(体重小于40kg):按体重给药,每次9mg/kg,每12小时一次。

开水冲服。一次5-10g(含蔗糖),一日3-4次。

副作用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腹泻、恶心、呕吐、皮疹和过敏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克拉维酸钾与微晶纤维素的组合主要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多种感染,包括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过敏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避免与酒精同服;5. 服用期间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风寒感冒者不宜使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生冷食物;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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