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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乌延寿颗粒
首乌延寿颗粒

首乌延寿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首乌延寿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7287

生产企业: 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肝肾两虚,精血不足所致的头晕目眩,耳鸣健忘,鬓发早白,腰膝酸软。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首乌延寿颗粒
首乌延寿颗粒
生脉胶囊
生脉胶囊
主要成分

制何首乌。

红参、麦冬、五味子。

生产企业

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

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287

国药准字Z3302103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肝肾两虚,精血不足所致的头晕目眩,耳鸣健忘,鬓发早白,腰膝酸软。

益气复脉,养阴生津。用于气阴两亏,心悸气短,脉微自汗。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g,一日2次。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副作用

1、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已知有本品或何首乌肝损伤个人史的患者不宜使用。 4、糖尿病患者禁服。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肝肾两虚,精血不足所致的头晕目眩,耳鸣健忘,鬓发早白,腰膝酸软。

益气复脉,养阴生津。用于气阴两亏,心悸气短,脉微自汗。

药理作用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腹胀、食欲不振、口干及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 2、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头晕。 3、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 4、呼吸系统:咳嗽。 5、全身性:乏力。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2、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 3、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 4、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 5、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 6、已知有本品或何首乌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7、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冒病人不宜服用。 4.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和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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