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丹草颗粒
通用名称:灵丹草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1634
生产企业: 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所致的咽喉肿痛,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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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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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31g*12粒*3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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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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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臭灵丹。辅料为蔗糖、乳糖、淀粉、糊精。 |
蒲公英、紫花地丁、黄芩、岗梅、赤芍、天花粉、玄参、当归、防风、柴胡、皂角刺、人工牛黄、白芷、胆南星、虎杖、夏枯草、板蓝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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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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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634 |
国药准字Z20080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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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所致的咽喉肿痛,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解毒,活血凉血,消炎止痛。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慢性咽喉炎,急性扁桃腺炎,疮毒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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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外用,取胶囊内容物用冷水调匀,涂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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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胃肠不适、口干、头晕等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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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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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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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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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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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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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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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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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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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蒲公英的苦以降火,甘以解毒,寒以清热散滞气,为清热解毒、消痈散结之佳品;2.紫花地丁苦泄火,寒能清热,为热毒热盛、红肿热痛、痈肿疮毒之常用药;3.黄芩性味苦,寒,能清热燥湿,泻火解毒;4.三药配以岗梅、天花粉、夏枯草清热养阴生津玄参滋阴降火解毒。配以当归,性温,补血活血。5.整个方剂有寒有温,降中有升,更好地调和人体,使众生胶囊更为安全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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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胃肠不适、口干、头晕等不良反应。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脾虚大便溏者慎用。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7.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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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