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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伦(注射用奥硝唑)
优伦(注射用奥硝唑)

优伦(注射用奥硝唑)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优伦(注射用奥硝唑)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0778

生产企业: 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由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敏感厌氧菌所引起的多种感染性疾病,包括:腹部感染:腹膜炎、腹内脓肿、肝脓肿等;盆腔感染:子宫内膜炎、子宫肌炎、输卵管或卵巢脓肿、盆腔软组织感染、嗜血杆菌阴道炎等;口腔感染:牙周炎、根尖周炎、冠周炎、急性溃疡性龈炎等;外科感染:伤口感染、表皮脓肿、褥疮溃疡感染、蜂窝组织炎、气性坏疽等;脑部感染:脑膜炎、脑脓肿;败血症、菌血症等严重厌氧菌感染等。用于手术前预防感染和手术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治疗消化系统严重阿米巴虫病、如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优伦(注射用奥硝唑)
优伦(注射用奥硝唑)
利福喷丁胶囊
利福喷丁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奥硝唑。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福喷丁。

生产企业

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0778

国药准字H1084000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由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敏感厌氧菌所引起的多种感染性疾病,包括:腹部感染:腹膜炎、腹内脓肿、肝脓肿等;盆腔感染:子宫内膜炎、子宫肌炎、输卵管或卵巢脓肿、盆腔软组织感染、嗜血杆菌阴道炎等;口腔感染:牙周炎、根尖周炎、冠周炎、急性溃疡性龈炎等;外科感染:伤口感染、表皮脓肿、褥疮溃疡感染、蜂窝组织炎、气性坏疽等;脑部感染:脑膜炎、脑脓肿;败血症、菌血症等严重厌氧菌感染等。用于手术前预防感染和手术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治疗消化系统严重阿米巴虫病、如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等。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但不宜用于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2.适合医务人员直接观察下的短程化疗。3.亦可用于非结核性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4.与其他抗麻风药联合用于麻风治疗可能有效。

用法用量

将本品溶于50-100ml的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最终奥硝唑浓度为2.5-5mg/ml,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用量如下: 1、术前术后预防用药:成人手术前1-2小时静滴1g奥硝唑,术后12小时静滴0.5g,术后24小时静滴0.5g。 2、治疗厌氧菌引起的感染:成人起始剂量为0.5-1g,然后每12小时静滴0.5g,连用5-10天。如病人症状改善,建议改用口服制剂。 3、治疗严重阿米巴病:起始剂量为0.5-1g,然后每12小时0.5g,连用3-6天。 4、儿童剂量为每日20-30mg/kg体重,每12小时静滴一次,滴注时间30分钟。

口服,抗结核。成人一次0.6g(体重<55Kg者应酌减),一日1次,空腹时(餐前1小时)用水送服;一周服药1~2次。需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肺结核初始患者其疗程一般为6~9个月。

副作用

1、禁用于对本品及其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 2、禁用于脑和脊髓发生病变的患者,羊癫疯及各种器官硬化症患者。 3、禁用于器官硬化症、造血功能低下、慢性酒精中毒患者。

本品不良反应比利福平轻微,少数病例可出现白细胞、血小板减少;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皮疹、头昏、失眠等。胃肠道反应较少。应用本品未发现流感症候群和免疫性血小板降低,也未发现过敏性休克样反应。如果出现这类不良反应须及时停药。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本品可经乳汁排泄,哺乳期妇女用药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如应需要使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在5岁以下小儿应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由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敏感厌氧菌所引起的多种感染性疾病,包括:腹部感染:腹膜炎、腹内脓肿、肝脓肿等;盆腔感染:子宫内膜炎、子宫肌炎、输卵管或卵巢脓肿、盆腔软组织感染、嗜血杆菌阴道炎等;口腔感染:牙周炎、根尖周炎、冠周炎、急性溃疡性龈炎等;外科感染:伤口感染、表皮脓肿、褥疮溃疡感染、蜂窝组织炎、气性坏疽等;脑部感染:脑膜炎、脑脓肿;败血症、菌血症等严重厌氧菌感染等。用于手术前预防感染和手术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治疗消化系统严重阿米巴虫病、如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等。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但不宜用于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2.适合医务人员直接观察下的短程化疗。3.亦可用于非结核性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4.与其他抗麻风药联合用于麻风治疗可能有效。

药理作用

本品通常具有良好的耐受性,用药期间会出现下列反应: 1、消化系统:包括轻度胃部不适、胃痛、口腔异味等。 2、神经系统:包括头痛及困倦、眩晕、颤抖、四肢麻木、痉挛和精神错乱等。 3、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4、局部反应:包括刺感、疼痛等。 5、其他:白细胞减少等。

注意事项

1、肝损伤患者用药每次剂量与正常用量相同,但用药间隔时间要加倍,以免药物蓄积。 2、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神经症状反应即停药,并进一步观察治疗。

1.本品与其他利福霉素有交叉过敏性。 2.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肝功能减退患者必须密切观察肝功能的变化。 3.服用本品后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患者,应避免进行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剔牙需谨慎,直至血象恢复正常。 4.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5.应用本品过程中,应经常观察血象和肝功能的变化情况。 6.如曾间歇服用利福平因产生循环抗体而发生变态反应,如血压下降或休克、急性溶血贫血、血小板减少或急性间质性肾小管肾炎者,均不宜再用本品。 7.本品应在空腹时(餐前1小时)用水送服;国外推荐给予高脂和少量碳水化合物的早餐后服用本品可提高生物利用度。如服利福平出现胃肠道刺激症状者可改服本品。 8.本品单独用于治疗结核病可能迅速产生细菌耐药性,必须联合其他抗结核药治疗。 9.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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