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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氟氯西林钠
注射用氟氯西林钠

注射用氟氯西林钠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氟氯西林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63164

生产企业: 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的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述感染,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葡萄球菌和链球菌: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氟氯西林钠
注射用氟氯西林钠
盐酸氮卓斯汀滴眼液
盐酸氮卓斯汀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氯西林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氮卓斯汀。

生产企业

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63164

国药准字H2009003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的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述感染,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葡萄球菌和链球菌:

季节性过敏性结膜炎症状的治疗和预防。

用法用量

1、成人:肌内注射:每次25mg,每日4次。静脉滴注:每次250mg-1g,每日4次,加入100ml-250ml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中溶解,缓慢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持续时间30-60分钟)。在4小时内使用完。 2、儿童参考用量:据国外同类品种说明书及文献资料记载,2岁以下按成人剂量的1/4给药;2-10岁按成人剂量的1/2给药。

每日两次,早晚各一次,每眼一滴。症状严重者,剂量可增加至每日四次。在致敏原浓度特...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有青霉素过敏史或曾有青霉素皮肤试验呈阳性者禁用。禁用于有与氟氯西林相关联的黄疸/肝功能障碍史的患者。

偶然会产生轻微短暂的刺激反应(如灼热、眼痒、流泪)。少数人用药后有产生苦味的报道。若有苦味感觉,可饮用饮料(如果汁、奶类)予以消除。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的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述感染,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葡萄球菌和链球菌:

季节性过敏性结膜炎症状的治疗和预防。

药理作用

同使用其它青霉素一样,副作用少见,并且大多反应轻微,短暂。 1、过敏反应与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一样有过敏反应的报道。较常见的过敏反应有皮疹。如有任何过敏反座发生,应中断治疗。 2、肝脏: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氨基转移酶暂时性升高,但当中断治疗后可逆转。也有致急性肝脏胆汁淤积黄疸的报道。 3、肾胜偶有致急性间质性肾炎的报道。 4、胃肠道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腹胀、腹泻、食欲减退等胃肠道症状,偶见假膜性结肠炎。 5、中枢神经系统神经紊乱,如惊厥,可能与肾衰竭病人的大剂量静脉给药有关。 6、血液学影响可发生中性白细胞减少症和血小饭减少症,但治疗中断可逆转。

盐酸氮卓斯汀为一种新结构2,3-二氮杂萘酮的衍生物,该药物为潜在的长效、具有H1受体拮抗剂特点的抗过敏化合物。眼部局部用药后,可以检测到其抗炎的效应。体内(临床前期)及体外试验数据表明盐酸氮卓斯汀在过敏性反应的早期及晚期可以抑制某些化学介质的合成和释放,例如:白三烯、组胺、PAF及血清素。 截止至目前,对用大剂量口服盐酸氮卓斯汀治疗的病人心电图评估表明,在双剂量研究中,盐酸氮卓斯汀临床上对校正的QT(QTc)间期无重大影响。3700多个病人口服盐酸氮卓斯汀治疗后。发现药物与室性心律失常或torsade de pointes无一定关系。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在使用β-内酰胺类抗生素时,已有报道可致严重的并且偶尔致命的过敏反应。这些反应更可能发生于有β-内酰胺类的过敏史的个体之中。对一种青霉素类药过敏者可能对其它青霉素类药过敏,也可能对青霉胺或头孢菌素类过敏,在使用氟氯西林治疗前,应对先前的β-内酰胺类的过敏反应及过敏性疾病史作仔细的询问。 2、以下患者应慎用: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2)新生儿:对新生儿必须特别谨慎,因为有高胆红素血症的危险。 (3)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4)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应谨慎使用氟氯西林。 3、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检查或监测: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出现发热、皮疹、皮肤瘙痒症状的患者,应监测肝脏功能。在长期的治疗过程中(如:骨髓炎、心内膜炎),推荐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含钠量:本品每克大约含有51mg的钠。这应该包括在钠限制饮食病人的定额之中。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怀孕期:动物实验表明氟氯西林无致畸作用。自1970年临床使用该药以来,用于孕妇的有限病例末显示不良影响。不过对怀孕期妇女的任何用药都应轻度小心,因此只有当潜在的优势大于潜在的危险时,才将氟氯西林用于孕妇。 (2)哺乳:在乳汁中可检测到低量的氟氯西林。必须考虑哺乳期婴儿发生过敏反应的可能性。因此也只有当潜在的优势大于潜在的危险时,才将氟氯西林用于哺乳期妇女。 6、儿童用药:儿童用量见“用法用量”。 7、老年用药:肾功能严重减退时,应适当减少使用剂量。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本品不适用于眼睛感染患者的治疗。 2.药品开启瓶封后,使用不可超过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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