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鲨肝醇
鲨肝醇

鲨肝醇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鲨肝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3580

生产企业: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白细胞减少症,增强免疫力,促进造血功能,适用于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鲨肝醇
鲨肝醇
槐角丸
槐角丸
主要成分

槐角(炒)、地榆(炭)、黄芩、枳壳(炒)、当归、防风。

生产企业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3580

国药准字Z1202039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白细胞减少症,增强免疫力,促进造血功能,适用于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清肠疏风,凉血止血。用于肠风便血,痔疮肿痛。

用法用量

成人口服,一次2550毫克,一日3次,饭后服用。儿童剂量酌减。

口服。水蜜丸一次6克,小蜜丸一次9克,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次。

副作用

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或腹泻。偶见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或瘙痒。罕见情况下,可能出现肝功能异常。

部分患者服药后可有轻度腹泻。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白细胞减少症,增强免疫力,促进造血功能,适用于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清肠疏风,凉血止血。用于肠风便血,痔疮肿痛。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请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4. 出现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2.保持大便通畅。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大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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