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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康唑葡萄糖注射液
氟康唑葡萄糖注射液

氟康唑葡萄糖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氟康唑葡萄糖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0846

生产企业: 威海爱威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由隐性球菌和白色念珠菌引起的深部真菌感染。如: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脑膜炎及其它部位(如肺、皮肤)的隐球菌感染。亦可治疗正常宿主、艾滋病人、器官移植或其他原因而引起免疫抑制的患者。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败血病、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它非浅表性的念珠菌感染,如腹膜、心内膜、肺部及泌尿道感染。患有恶性肿瘤而需接受细胞毒性或免疫抑制治疗的病人,或有发生念珠菌感染倾向的病人,亦可用氟康唑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氟康唑葡萄糖注射液
氟康唑葡萄糖注射液
丁桂儿脐贴
丁桂儿脐贴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康唑。

丁香、肉桂、荜茇。辅料为凡士林、甘油、石蜡等。

生产企业

威海爱威制药有限公司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0846

国药准字B2002088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由隐性球菌和白色念珠菌引起的深部真菌感染。如: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脑膜炎及其它部位(如肺、皮肤)的隐球菌感染。亦可治疗正常宿主、艾滋病人、器官移植或其他原因而引起免疫抑制的患者。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败血病、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它非浅表性的念珠菌感染,如腹膜、心内膜、肺部及泌尿道感染。患有恶性肿瘤而需接受细胞毒性或免疫抑制治疗的病人,或有发生念珠菌感染倾向的病人,亦可用氟康唑治疗。

健脾温中,散寒止泻。适用于小儿泄泻,腹痛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滴注时间应控制在1小时以内,最快滴速不超过5mg/min。 成人推荐剂量如下: 1、治疗隐球菌脑膜炎及其它部位隐球菌感染,通常首剂0.4g,以后0.2-0.4g/日。疗程取决于临床及真菌反应,但对于隐球菌脑膜炎而言,一般疗程最少为6-8周。 2、治疗念球菌败血症,播散性念球菌病及其它非浅表性的念珠菌感染时,常用量为第一日0.4g,以后0.2g/日,根据临床反应,日剂量可增至0.4g,疗程取决于临床反应。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一次的治疗,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第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的间隔时间或日常剂量,对于认为必须使用本品治疗的儿童全身念珠菌感染、隐球菌感染的剂量为3-6mg/kg·d。隐球菌性脑膜炎在第一天剂量为12mg/kg,之后每日1次,1次6mg/kg,持续治疗至脑脊液培养阴性后10-12周。

外用。贴于脐部,一次1贴,24小时换药一次。

副作用

对本品或其他三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皮疹、瘙痒、红斑、过敏反应、皮肤红肿、局部肿胀、皮炎、斑丘疹、水泡疹等,有皮肤溃疡个案报告。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由隐性球菌和白色念珠菌引起的深部真菌感染。如: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脑膜炎及其它部位(如肺、皮肤)的隐球菌感染。亦可治疗正常宿主、艾滋病人、器官移植或其他原因而引起免疫抑制的患者。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败血病、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它非浅表性的念珠菌感染,如腹膜、心内膜、肺部及泌尿道感染。患有恶性肿瘤而需接受细胞毒性或免疫抑制治疗的病人,或有发生念珠菌感染倾向的病人,亦可用氟康唑治疗。

健脾温中,散寒止泻。适用于小儿泄泻,腹痛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患者对本品一般能很好耐受,常见的副作用有头昏、头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皮疹,偶见血ALT轻度升高,血小板减少。

注意事项

1、肾功能异常者慎用。 2、患者使用本品若出现皮疹,应严密控制,若出现大疱损害或多形性红斑,必须停药。 3、肝功能不良患者在应用药物之前或期间,均应监测肝功。 4、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时,需严密监测肝功能,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每两周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乳母不宜使用本品。 6、儿童用药:本品对儿童的影响缺乏充足的研究资料,因此儿童不宜使用。对于认为必须使用治疗的儿童全身念珠菌、隐球菌感染,可采用剂量为3-6mg/kg/日,隐球菌性脑膜炎的治疗在第一天剂量为12mg/kg,之后每日1次,1次6mg/kg,持续治疗至脑脊液培养阴性后10-12周。 7、老年用药:慎用,并应监测肝功、肾功。 8、药物过量:应给予对症治疗。氟康唑大部分由尿排除,利尿可能加速药物排除3小时血,液透板可使其浓度降低一半。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感染性腹泻,如肠炎、痢疾等,或出现发热、烦闹、泻下急迫、大便次数明显增多等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器质性疾病所致腹泻,如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等,应去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用药后如出现皮疹、瘙痒等情况,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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