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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贝清肺糖浆
川贝清肺糖浆

川贝清肺糖浆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川贝清肺糖浆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0402

生产企业: 湖北诺得胜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风热感冒引起的燥咳,咽干,咽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川贝清肺糖浆
川贝清肺糖浆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川贝母、枇杷叶、苦杏仁、麦冬、地黄、桔梗、薄荷、甘草。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生产企业

湖北诺得胜制药有限公司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0402

国药准字H320211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风热感冒引起的燥咳,咽干,咽痛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口服。每次15~30毫升,每日3次;7岁以上儿童用量减半,3~7岁服1/3量。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成分

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风热感冒引起的燥咳,咽干,咽痛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食物。2.痰湿咳嗽不宜服,其表现为咳嗽痰多,痰粘腻或稠厚成块,伴有食倦,食少腹胀,大便稀溏。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5.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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