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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氨肽注射液
眼氨肽注射液

眼氨肽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眼氨肽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6635

生产企业: 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非化脓性角膜炎、虹膜睫状体炎、中心视网膜炎、玻璃体浑浊、巩膜炎等眼疾。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眼氨肽注射液
眼氨肽注射液
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
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牛或猪眼球经消毒后以乙醇沉淀蛋白质制得的灭菌水溶液。

麻黄、苦杏仁、石膏、金银花等。

生产企业

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6635

国药准字Z1095008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非化脓性角膜炎、虹膜睫状体炎、中心视网膜炎、玻璃体浑浊、巩膜炎等眼疾。

清热解毒,宣肺化痰,用于热邪犯于肺卫所致发热汗出,微恶风寒,咳嗽,痰黄,或兼喘息,口干而渴。

用法用量

1、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ml(1支),一日1次,15-30天为1疗程。 2、球结膜下注射:一次0.5ml,一日1次,12-15天为1疗程。 3、眼浴:将本品用生理盐水稀释5倍,用眼杯洗眼,一日1-2次。

口服,1岁至3岁每次10毫升,一日3次;4岁至7岁每次10毫升,一日4次;8岁至...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化脓性眼病患者,局部禁用。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非化脓性角膜炎、虹膜睫状体炎、中心视网膜炎、玻璃体浑浊、巩膜炎等眼疾。

清热解毒,宣肺化痰,用于热邪犯于肺卫所致发热汗出,微恶风寒,咳嗽,痰黄,或兼喘息,口干而渴。

药理作用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清热解毒,宣肺化痰。经动物实验,其结果显示本品具有解热、镇咳、平喘的作用。对祛痰亦有一定的效应。

注意事项

1、眼敷、眼浴等适于不宜注射用药的急性患者。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4、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5、老年用药:本品在老年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6、药物过量:尚无确切报道。

1.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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