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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司烟肼胶囊
帕司烟肼胶囊

帕司烟肼胶囊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帕司烟肼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0533

生产企业: 福建省龙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主治各型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淋巴结核等结核病,以及麻风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帕司烟肼胶囊
帕司烟肼胶囊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生产企业

福建省龙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0533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主治各型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淋巴结核等结核病,以及麻风病。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g,一日23次;儿童按体重每日1525mg/kg,分23次服用。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皮疹、肝功能异常等。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禁忌

成分

主治各型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淋巴结核等结核病,以及麻风病。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 避免饮酒;5. 服用期间出现皮疹、发热等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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