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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氯化钠注射液
浓氯化钠注射液

浓氯化钠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浓氯化钠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53225

生产企业: 湖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各种原因所致的失水,包括低渗性、等渗性和高渗性失水;高渗性非酮症糖尿病昏迷,应用等渗或低渗氯化钠可纠正失水和高渗状态;低氯性代谢性碱中毒;外用生理盐水冲洗眼部、洗涤伤口等;还用于产科的水囊引产。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浓氯化钠注射液
浓氯化钠注射液
碘甘油
碘甘油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氯化钠

本品每毫升含碘10mg。辅料为:碘化钾、甘油、纯化水。

生产企业

湖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53225

国药准字H3102130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各种原因所致的失水,包括低渗性、等渗性和高渗性失水;高渗性非酮症糖尿病昏迷,应用等渗或低渗氯化钠可纠正失水和高渗状态;低氯性代谢性碱中毒;外用生理盐水冲洗眼部、洗涤伤口等;还用于产科的水囊引产。

用于口腔黏膜溃疡、牙龈炎及冠周炎。

用法用量

1、高渗性失水高渗性失水时患者脑细胞和脑脊液渗透浓度升高,若治疗使血浆和细胞外液钠浓度和渗透浓度过快下降,可致脑水肿。故一般认为,在治疗开始的48小时内,血浆钠浓度每小时下降不超过0.5mmol/L。若患者存在休克,应先予氯化钠注射液,并酌情补充胶体,待休克纠正,血钠>155mmol/L,血浆渗透浓度>350mOsm/L,可予0.6%低渗氯化钠注射液。待血浆渗透浓度<330mOsm/L,改用0.9%氯化钠注射液。补液总量根据下列公式计算,作为参考:[血钠浓度(mmol/L)-142]所需补液量(L)=-------------------------------------×0.6×体重(kg)血钠浓度(mmol/L)一般第一日补给半量,余量在以后2~3日内补给,并根据心肺肾功能酌情调节。2、等渗性失水原则给予等渗溶液,如0.9%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氯化钠注射液,但上述溶液氯浓度明显高于血浆,单独大量使用可致高氯血症,故可将0.9%氯化钠注射液和1.25%碳酸氢钠或1.86%(1/6M)乳酸钠以7:3的比例配制后补给。后者氯浓度为107mmol/L,并可纠正代谢性酸中毒。补给量可按体重或红细胞压积计算,作为参考。①按体重计算:补液量(L)=[体重下降(kg)×142]/154;②按红细胞压积计算:补液量(L)=[(实际红细胞压积-正常红细胞压积)×体重(kg)×0.2]/正常红细胞压积。正常红细胞压积男性为48%,女性为42%。3、低渗性失水严重低渗性失水时,脑细胞内溶质减少以维持细胞容积。若治疗使血浆和细胞外液钠浓度和渗透浓度迅速回升,可致脑细胞损伤。一般认为,当血钠低于120mmol/L时,治疗使血钠上升速度在每小时0.5mmol/L,不超过每小时1.5mmol/L。当血钠低于120mmol/L时或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可给予3%~5%氯化钠注射液缓慢滴注。一般要求在6小时内将血钠浓度提高至120mmol/L以上。补钠量(mmol/L)=[142-实际血钠浓度(mmol/L)]×体重(kg)×0.2。待血钠回升至120~125mmol/L以上,可改用等渗溶液或等渗溶液中酌情加入高渗葡萄糖注射液或10%氯化钠注射液。4、低氯性碱中毒给予0.9%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林格氏液)500~1000ml,以后根据碱中毒情况决定用量。5、外用用生理氯化钠溶液洗涤伤口、冲洗眼部。

外用,用棉签蘸取少量本品涂于患处,一日2-4次。

副作用

下列情况禁用:1.水肿性疾病,如肾病综合征、肝硬化腹水、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左心衰竭、脑水肿及特发性水肿等;2.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期,慢性肾功能衰竭尿量减少而对利尿药反应不佳者;3.高血压、低血钾症;4.高渗或等渗性失水。

偶见过敏反应。

禁忌

成分

各种原因所致的失水,包括低渗性、等渗性和高渗性失水;高渗性非酮症糖尿病昏迷,应用等渗或低渗氯化钠可纠正失水和高渗状态;低氯性代谢性碱中毒;外用生理盐水冲洗眼部、洗涤伤口等;还用于产科的水囊引产。

用于口腔黏膜溃疡、牙龈炎及冠周炎。

药理作用

1、输液过多、过快,可致水钠潴留,引起水肿、血压升高、心率加快、胸闷、呼吸困难,甚至急性左心衰竭。2、过多、过快给予低渗氯化钠可致溶血,脑水肿等。

本品为消毒防腐剂,其作用机制是使菌体蛋白质变性、死亡,对细菌、真菌、病毒均有杀灭作用。

注意事项

根据临床需要检查,血清中钠、钾、氯浓度;血液中酸碱浓度平衡指标、肾功能及血压和心肺功能。

1.新生儿慎用。 2.本品仅供口腔局部使用。如误服中毒,应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汤灌胃,并送医院救治。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如果连续使用5日无效,应咨询医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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