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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甲酸利扎曲普坦
苯甲酸利扎曲普坦

苯甲酸利扎曲普坦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苯甲酸利扎曲普坦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746

生产企业: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成人偏头痛的急性治疗,包括有或无先兆症状的偏头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苯甲酸利扎曲普坦
苯甲酸利扎曲普坦
龙胆泻肝丸
龙胆泻肝丸
主要成分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生产企业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746

国药准字Z1102065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成人偏头痛的急性治疗,包括有或无先兆症状的偏头痛。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用法用量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初始剂量5mg,必要时2小时后可再服5mg,24小时内不超过30mg。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副作用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头痛、恶心、眩晕、疲劳、感觉异常、口干、嗜睡、心悸、胸痛、发热、肌肉疼痛、腹泻、消化不良等。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成人偏头痛的急性治疗,包括有或无先兆症状的偏头痛。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严重肝病的患者应避免使用;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 避免与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合用;5. 服用后如出现胸痛、气短等症状应立即就医。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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