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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林可霉素软膏
盐酸林可霉素软膏

盐酸林可霉素软膏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林可霉素软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4352

生产企业: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外科烧伤及敏感菌所引起的各种皮肤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林可霉素软膏
盐酸林可霉素软膏
栀子金花丸
栀子金花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林可霉素。

栀子、黄连、黄芩、黄柏、大黄、金银花、知母、天花粉。

生产企业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4352

国药准字Z4402156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外科烧伤及敏感菌所引起的各种皮肤感染。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用法用量

限外用,浓度为0.5%-2%,软膏剂涂布于患处,每日2-3次。

口服。一次9g,一日1次。

副作用

对林可霉素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外科烧伤及敏感菌所引起的各种皮肤感染。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药理作用

局部外用对皮肤有轻度烧灼感,或有瘙痒,红斑,脱屑等反应。局部应用后也能使细菌产生交叉抗药性。

注意事项

1、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2、长期使用可能诱导细菌耐药,故不宜长期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吸收后,经胎盘进入胎儿,可在肝中浓缩,本品吸收后也可经母乳分泌。 4、儿童用药:1个月以内婴儿不宜应用。 5、老年用药:因老年患者肝、肾功能有所减退,故不宜长期使用。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与含川乌、草乌的药物同用;4.脾胃虚寒者慎用;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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