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丸
通用名称:小金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1086
生产企业: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阴疽初起,皮色不变,肿硬作痛,多发性脓肿,瘿瘤,瘰疬,乳岩,乳癖。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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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新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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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6g*12丸 |
2ml: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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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 |
注射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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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麝香 30g、木鳖子(去壳去油)150g、 制草乌 150g 、枫香脂 150g、 乳香(制) 75g 、没药(制) 75g、五灵脂(醋炒)150g 、当归(酒炒) 75g 、地龙 150g、香墨 12g。 |
本品主要成分、维生素B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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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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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086 |
国药准字H37021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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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阴疽初起,皮色不变,肿硬作痛,多发性脓肿,瘿瘤,瘰疬,乳岩,乳癖。 |
本品适用于、1. 适用于维生素B6缺乏的预防和治疗,防治异烟肼中毒;也可用于妊娠﹑放射病及抗癌药所致的呕吐,脂溢性皮炎等。2. 全胃肠道外营养及因摄入不足所致营养不良﹑进行性体重下降时维生素B6的补充。3. 下列情况对维生素B6需要量增加、妊娠及哺乳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烧伤﹑长期慢性感染﹑发热﹑先天性代谢障碍病(胱硫醚尿症﹑高草酸盐症﹑高胱氨酸尿症﹑黄嘌呤酸尿症)﹑充血性心力衰竭﹑长期血液透析﹑吸收不良综合征伴肝胆系统疾病(如酒精中毒伴肝硬化)﹑肠道疾病(乳糜泻﹑热带口炎性肠炎﹑局限性肠炎﹑持续腹泻)﹑胃切除术后。4. 新生儿遗传性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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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打碎后口服,一次1.2-3g,一日2次,小儿酌减。 |
皮下注射、肌内或静脉注射:|1.1次50mg~100mg,1日1次。|2.环丝氨酸中毒的解毒时,每日300mg或300mg以上。|3.异烟肼中毒解毒时,每1g异烟肼给1g维生素B6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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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偶有皮肤红肿、瘙痒等过敏应,停药后上述症状自行消失。 |
维生素B6在肾功能正常时几乎不产生毒性。罕见过敏反应。若每天应用200mg,持续30天以上,可致依赖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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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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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孕妇接受大量维生素B6,可致新生儿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乳母摄入正常需要量对婴儿无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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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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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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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维生素B6在肾功能正常时几乎不产生毒性。罕见过敏反应。若每天应用200mg,持续30天以上,可致依赖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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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运动员慎用。2. 本品含制草乌,不宜过量久服。 |
1. 维生素B6对下列情况未能证实确实疗效,如痤疮及其他皮肤病、酒精中毒、哮喘、肾结石、精神病、偏头痛、经前期紧张、刺激乳汁分泌、食欲不振。不宜应用大剂量维生素B6治疗未经证实有效的疾病。2. 维生素B6影响左旋多巴治疗帕金森病的疗效,但对卡比多巴的疗效无影响。3. 对诊断的干扰、尿胆原试验呈假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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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