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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布替萘芬
盐酸布替萘芬

盐酸布替萘芬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布替萘芬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74078

生产企业: 重庆华邦胜凯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由絮状癣菌、红色癣菌、须发癣菌及斑秃癣菌等引起的足趾癣、体癣、股癣的局部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布替萘芬
盐酸布替萘芬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布替萘芬。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生产企业

重庆华邦胜凯制药有限公司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74078

国药准字H4302183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由絮状癣菌、红色癣菌、须发癣菌及斑秃癣菌等引起的足趾癣、体癣、股癣的局部治疗。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布替萘芬搽剂、盐酸布替萘芬乳膏: 外用,每次适量搽于患处。用于足趾癣时,一天2次,连用7天,或一天1次,连用4周;用于体癣、股癣时,一天1次,连用2周。 盐酸布替萘芬喷剂、盐酸布替萘芬喷雾剂:外用,均匀喷涂于患处。 1、治疗趾间足癣时,每日给药1次,连续4周。 2、治疗体癣或股癣时,应每日给药1次,连续2周。在治疗趾间足癣、体癣和股癣时,患处及周边区域皮肤应涂抹足够剂量的本品。若治疗一个疗程后病程未见临床改善,应重新对疾病进行诊断。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由絮状癣菌、红色癣菌、须发癣菌及斑秃癣菌等引起的足趾癣、体癣、股癣的局部治疗。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药理作用

少于2%患者有接触性皮炎、红斑、刺激、干燥、瘙痒、烧灼感及症状加重等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盐酸布替萘芬搽剂/盐酸布替萘芬乳膏: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不宜用于眼部、黏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破损部位。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盐酸布替萘芬喷剂/盐酸布替萘芬喷雾剂: 1、警告:本品严禁用于眼、口和外阴部。 2、一般注意事项:本品仅限于外用。若使用本品出现刺激或过敏反应,应停止应用本品并制定适宜的治疗方案。应通过在氢氧化钾溶液中进行感染部位表皮组织直接显微镜检查或在适当培养基中进行培养来确诊疾病。对烯丙胺类抗真菌药物过敏者应慎用本品,以免发生交叉过敏反应。 3、患者须知: (1)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患者用药后应洗手。避免接触眼、鼻、口和其他粘膜组织。 (2)若洗澡后使用本品,应待患处完全干燥后方可使用。 (3)即使症状减轻,亦应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本品。若按上述治疗一个疗程后未见好转,请告知医生,若症状加重则应尽快告知。 (4)如患处出现进行性加重的刺激症状、发红、瘙痒、灼热感、水泡、水肿或渗出现象,请立即告知医生。 (5)不要使用敷料包扎患处,除非医生指导下使用。 (6)除了有专用处方外,不要在任何不适情况下使用本品。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试验中未观察到本品有致畸作用,未观察到对生殖能力的影响。尚未在妊娠妇女中进行充分的良好对照研究。因动物生殖毒性研究并不能完全预测人类的反应,只有在确实有必要时,孕妇方可使用本品。目前尚不清楚盐酸布替萘芬是否会经母乳排出,由于许多药物会经母乳排出,故哺乳妇女使用应谨慎。 5、儿童用药:尚无1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和有效性的研究。 6、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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